2022年,公办职业本科高校招生进入第三年。作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一类新型高校,目前职业本科高校共有32所,其中10所是公办职业本科高校。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段兴华记得,在去年学校升本后的首年招生中,当时咨询该校的学生和家长的问题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取得的学士学位证书会否注明“职业本科”?毕业后能否考研究生、考公务员?毕业生用人单位中除了民营企业外,国有企业多不多?
职业本科高校在2021年招生时,被问到这些问题,是很正常的。因为当时《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并没有发布,《职业教育法》也正在修订之中。2021年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明确,坚持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两种类型、不同特色、同等质量,将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格式一致,但在学士学位授权、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强化职业教育育人特点,突出职业能力和素养,完善职业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
而按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回答以上问题,是颇为容易的,职业本科毕业生获得的学位证书当然有“职业”字样,因为校名中就有“职业”,但职业本科毕业生的升学、就业与发展机会,是与普通本科毕业生完全平等的,可以考研、可以考公务员,至于毕业生有多少进国有企业,对于刚升本进行招生的职业本科来说,还尚难回答,只能根据已有毕业生的其他职业本科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来回答家长的咨询。
可是,就是法律上赋予了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平等的地位,怎么让职业本科吸引学生和家长选择,也是职业本科院校办学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职业本科最多与普通本科平等,毕业生也是考研、考公,那么,职业院校的竞争优势在哪里?为何学生要选择职业本科,而不是选择普通本科?
毋庸置疑,当前存在考研热、考公热,职业院校毕业生是否拥有平等的考研、考公机会,是影响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吸引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需要切实落实《职业教育法》,给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平等的办学环境。
但是,平等办学,不是雷同办学,更不是职业院校参照本科院校办学。职业本科是我国把职业教育建设发展为类型教育的重要探素,要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和吸引力,需要职业院校探索有鲜明特色的类型教育。职业院校在办学中,必须防止两个倾向。一是升学导向。随着考研高考化,不少上本科院校的学生,都有考研的打算,在普通本科院校办学中,由此出现应试化教学的问题,如果职业本科也追求考研率,以考研率作为招生的“卖点”、办学的业绩,就可能导致职业本科也围绕考研组织教学,这是不利于优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部分职业本科的学生可以选择升学,但职业本科不能围绕考研科目教学,要给学生完整的职业本科课程教育。
二是普通化倾向,职业本科要坚持职业教育定位,培养技能人才,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这要求职业本科在招生、培养、管理等方面都进行积极的改革探索。在招生方面,要大力推进职业本科自主招生,以及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通过职教高考,关注学生的技能基础。在培养方面,职业本科要灵活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调整专业设置,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货真价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让职业本科毕业证书上的“职业”字样,成为育人的特色,得到高度的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