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在线旅游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查看同一家酒店的同样房型,老用户要比新用户看到的价格贵;给商家的差评无法显示;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屡见不鲜……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应用遍布从购物到交通、从工业生产到社会治理的众多场景。在此背景下,我国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方便了人们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消费者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在数字化商业竞争中,被视作重要资源,和商业价值产生了密切关联。消费者数据开发和运用得当,有助于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平台效率,但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基于人们的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进行大数据“杀熟”,侵犯了旅游者合法权益,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加强在线旅游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日益成为社会共识,也是行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防范大数据滥用,也是立法和监管的目标。需要看到,个人数据不能被任意处理或使用,特别是数据上的个人隐私等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对此,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都已行动起来。随着相关治理的深入推进,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在监管上持续发力。据了解,旅游主管部门服务监管平台将与在线旅游平台实现数据连通,从而进一步拓宽大数据的获取,建立覆盖主管部门、在线旅游企业、景区及游客等多层次旅游大数据体系,以数据为抓手对在线旅游消费实施全程监督,实现数据监管“从有到优”的转变。
当下,我国旅游市场复苏超过预期。加强自律、守好底线,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才能更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