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府石坊为绩溪县文物保护单位。
尚书府石坊
坐落在瀛洲乡浒里村95号对面,为明代建筑坐东朝西,占地面积7.5平方米。建于清代,二柱单间三楼,麻青石结构,南北朝向,柱跟部有抱鼓石护之,高8米,宽3.4米,明间正脊两端饰鳌鱼吻,竖匾上刻“恩荣”两字,花板上镌“尚书府,嘉靖八年三月初十日□□总理精储兼巡抚右都御安吴建年,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扬□□立”,另一面镌“通判马立,推官杨□风,绩溪县知县李□□太子少保南京户部尚书胡康惠公立”整座牌坊保存基本完整,有一定的文物价值。1997年,公布为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批准文号绩政【1997】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