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宗祠位于兖州市颜店镇颜店村中,是颜氏宗亲祭祀的场所,2003年3月被公布为兖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兖州府志》载:唐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八月,封赠颜子为“兖国公”,后改封为“复圣公”,并于城东南8里处建庙,春秋致祭,后遭兵毁。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滋阳县志》载:明洪武初年,兖州同知余良仁复建颜庙,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知县徐仲让即其庙立学。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知府吴汝显于义弗安,改前复圣殿为大殿,奉祀先师,于其后边创建尊经阁,而阁下设殿祭祀复圣颜子(改名文庙)。庙基长155米,宽56米。嘉靖及隆庆年间相继重修,格制与其它县文庙略同。庙门西有陋巷(一说兖州为颜子故里)。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滋阳县志》载:城南陋地村建有颜子书院。根据兖政发(2009)28号文确定保护范围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30米,向西30米,向南至兖颜路,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向四周各延伸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