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近日,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马江社区172-196号小胖烧烤所在楼栋、马尔康滨河菜市场所在楼栋、马尔康镇达尔玛街54-60号楼栋、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3号、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93-195号楼栋、马尔康镇达萨街(阿坝州人民法院宿舍)、马尔康镇美姑街71号(如缘茶楼所在楼栋)、马尔康镇美谷街68号(茶外茶茶楼所在楼栋)划定为高风险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112号太平洋电影城金域鑫城店所在楼栋、马尔康镇马江社区达萨街147号楼栋及底商、马尔康镇达尔玛街46-50号楼栋划定为中风险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即日起,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马尔康市跨省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特此通知。
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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