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如何加强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治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
9月2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403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了“关于落实双减政策持续深入开展隐形变异培训问题治理的建议”。答复中,教育部提到,教育部指导各地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浙江、山西、宁夏、江西、四川等17个省份已经建立了社会监督员队伍。
在答复中,教育部表示,校外培训隐形变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职责,必须坚持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治理成效。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双减”专门协调机制,教育、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就校外培训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同时,教育部指导各地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浙江、山西、宁夏、江西、四川等17个省份已经建立了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出现的共性困难和问题,推进群策群力抓治理。
教育部下一步将会同政法、网信等部门,积极研判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同时,教育部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和线上巡查等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教育部在执法中,明确提出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严肃查处校外培训隐形变异等违法行为;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审批部门和主管部门责任,加大对隐形变异等校外培训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让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无处遁形。”教育部还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发挥好网格员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理、结果反馈的校外培训执法网格化工作机制,对网格员发现的隐形变异等校外培训违法问题,及时流转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确保问题线索查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