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新闻频道】;
近日,一条网络短视频引起了河池南丹警方的注意,视频中5名中学生在深夜“叠加”式乘坐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城区民行大道狂奔,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视频显示,深夜时分,5名中学生“叠罗汉”一样骑坐在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上,其中驾车人前面的脚踏处蹲着1人,车头的置物篮里蹲坐着1人,座椅上挤着2人,座椅尾部的金属架上还蹲着1人!5人在车上嬉戏打闹,车辆在路上摇摆不定,非常危险。
南丹交警通过调阅相关路段的监控和群众提供的视频,锁定视频中的5名当事人,均为南丹县城区某中学在校学生,年龄均未满16岁。经了解,9月14日晚10时40分左右,这5名未满16周岁的学生相邀放学后到城区道路玩耍,15岁的宁某偷偷使用妈妈的身份注册账号,扫码解锁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5人一同骑乘在路上嬉戏打闹。
民警:所有车辆都有承载规定,为什么?因为它所能承载的质量和它的安全性能有关,搭载人员一旦超过规定的范围,就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我记得我到你们学校上过交安课,也讲过这个问题。小黄车属于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多少岁才可以骑?
学生:16岁。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5名中学生认识到错误和存在的危险性,在家长和老师的见证下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冒险干类似的行为。
记者 | 河池交警 通讯员 卢炳良 陆璇 唐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