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7日消息 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人防车位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于3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
《征求意见稿》提出,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中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人防车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可按照规定进行销售和不动产登记。
同时,对人防车位办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的方式进行明确,人防车位可参照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征求意见稿》还对人防车位的销售方式进行了规定,参照商品房销售执行,并遵循《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专有产权车位、车库出售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人防车位所有权转移、变更时,在转移、变更合同中,必须注明:用途属人防工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平时使用管理规定,平时由所有人或使用人使用、维护和管理;当国家发布紧急状态命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等信息。
此外,对人防车位不动产登记也进行了明确,人防车位申请首次登记时,由登记机构将人防工程记载于登记簿,坐落标注“人防车位”,其他登记事项可参照商品房办理。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该政策的核心是“人防车位商品化管理”,值得其他城市车位管理政策的借鉴。此次南宁政策和2021年的专有产权车位政策相呼应,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车位管理模式。此次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将人防车位进行了比较合理的商品化处理,充分考虑了车位的使用和防空的需要。其对于房企和购房者等都是有启发的。第一是对于房企来说,要适当关注此类车位的相关规定,在物业规划和建设中,了解相关政策,更好配建此类项目。第二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要了解此类不同车位的销售政策和不动产登记政策,以更好处理认购方式,同时保障停车位的使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