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6日讯 (通讯员 胡健华 彭慧娟 新萱 记者 王国柱)放下踏板,启动电源,无障碍电动扶梯平稳地沿着人行天桥移动,不一会便到达景区。金秋时节,兴化市千垛景区内的菊花竞相开放,横跨公路直通景区的人行天桥上,无障碍电动扶梯为行动不方便的人提供了便利。
在公共场所,上下台阶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谓小事一桩,但对于携带婴幼儿的妇女、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障人士而言却可能带来诸多困扰。
为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守护特殊人群“脚下的安全”,今年3月,兴化市检察院以旅游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切入点,与该市旅游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到兴化市千垛景区、施耐庵陵园等旅游景点进行公益巡查。
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看、无人机航拍等,工作人员发现景区内人行天桥、栈道处无障碍设施存在设计缺陷,多处台阶有碍特殊人群通行,遂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随后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单位与景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问题部位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无障碍设施指示标志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等专用设施所处位置一目了然。
不仅仅是在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均应合理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特殊人群通行需求。兴化市的昭阳湖公园景色秀美,是周边群众休闲健身的首选场所,2022年6月,兴化市检察院在公益巡查中发现,位于公园西侧的公共厕所虽配有无障碍设施,但由步道至公共厕所之间的便道不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该院经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公园管理单位立查立改,三天时间便完成了对该段人行道的整改,市民通行更加便捷。
小小台阶看似不起眼,却是影响群众出行便捷、关系民生的大事。据了解,2021年8月以来,兴化市检察院下足“绣花功夫”,从民生小事做起,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