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石榴园风景区范围内
禁止非法建坟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石榴园风景区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又是国家古石榴森林公园。近年来,由于丧葬陋俗和封建迷信的影响,在景区内乱埋乱葬、滥占林地修建坟墓的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上坟拜祭时烧香纸蜡烛、燃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给景区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加强石榴园风景区的管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保护石榴园风景区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风景区内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坟墓、乱埋乱葬。
二、禁止在风景区内非法用水泥、砂石、砖块、钢筋等建筑材料铺设修建坟墓。
三、禁止在风景区内非法采伐林木,损毁采挖花草树木,开采山石,进行安葬修坟。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出售、变卖、出租、占用国有或集体土地等方式在风景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葬墓、埋(扩)坟、坟墓固化行为,违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和村“两委”成员的家庭要带头遵守本通告,公职人员家庭若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该公职人员的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峄城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
来源:大众网枣庄、榴乡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