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振源 通讯员朱德强)为落实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怀仁市检察院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该院首先对2013年以来已办结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核查,会同档案部门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案件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卷宗封面全部加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标注,对归档系统中的相关电子数据全面加设封存标记。档案室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案卷封存专柜”,对相关案件卷宗单独保存,并建立专门台账,严格执行查询程序。
该院还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机关实地查看档案材料、查询电子信息系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