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省文旅厅获悉,按照常规旅游口径监测,经数据统计,“十一”期间黑龙江省累计出行人数555.4万人次,旅游收入为17.05亿元。其中,省内出行游客466.4万人次、占比84%,接待省外游客89万人次、占比16%。国庆节假日期间全省旅游市场运行平稳,全省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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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在旅游市场的疫情防控上,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暂停经营入出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在有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和直辖市的区(县)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合理控制旅游团队规模,不组织大型旅游团队,严格控制旅游包车载客率。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加强通风消毒,对入住人员查验健康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中高风险地区外,各地文旅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国庆假期文化和旅游场所有序开放、活动顺利开展、游客安全流动,尽可能地满足群众文化和旅游需求。
在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面,各级文旅行政部门组织各地文化场馆、文旅企业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查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经科学研判后,适当增加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对旅游住宿业、文化经营场所等从业人员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导游上岗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国庆节期间,全省各级文旅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宣传文明出游,严密监控市场动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文化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全省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记者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