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在红枫湖景区一废弃水池内发现了一头类似獾的动物,并立即开展救助工作。
工作人员救助猪獾
经过对该动物的体貌特征仔细辨认,身体无明显外伤,初步认定是野生猪獾。森林警察大队与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取得联系,认为该野生猪獾符合放生条件,红枫湖景区符合野生动物栖息且承载适度条件。
猪獾误入废水池
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利用网兜等工具将野生猪獾从水池中救出,并在红枫湖景区内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放生,野生猪獾成功返回大自然。
此次救助放生的野生猪獾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贾华
编辑 章虹
编审 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