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5月9日电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消息,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
通告指出,缓缴适用于以上五行业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10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通告指出,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完)
文/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