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是今年活动的主题。值此《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联合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一期“直播式”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行动。
4月28日上午,龙华“执”播第六期来到爱美达(深圳)热能系统有限公司,龙华区卫生健康局的执法人员胡安冬、刘伟燕在直播镜头前亮出证件,超70万网民通过深圳新闻网平台观看执法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履行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相关义务,检查完毕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
“很多职业病都是慢慢积累而来”
“职业病是因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在不良环境中工作,受到化学、物理、生物等影响而引起。”执法人员介绍道,“法定职业病常见的包括噪声聋、尘肺、铅中毒等,总共10大类132种。很多职业病都是慢慢积累而来,由于工作时间长、长期熬夜等原因,不少疾病逐渐呈现患病群体年轻化趋势,危害劳动者健康。”
“企业工人总共有1200人,接害工人500人。”在爱美达(深圳)热能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带领下,执法人员一行来到公司的公告栏区域。在食堂进出口处,公司均设置了公告栏,公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信息,方便职工查阅。
“公司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比较尽职,会给各个岗位的员工讲解相关知识,各方面待遇都还可以。”一位在公司任职了8年的职工说道。经检查,执法人员称企业在公示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要督促劳动者佩戴好防护用品”
“企业有定期给你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吗?是否有定期组织你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执法人员来到风扇组装车间,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绕线、焊引线等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了询问。
“有时企业给员工发放了耳塞等防护用品,但是员工觉得麻烦没有佩戴,企业除了发放的义务以外,还需要履行督促员工佩戴的义务。”执法人员说道,“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企业需要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位旁张贴危害警示标识,并且要督促该岗位劳动者佩戴好防护用品。”
“在工作时我们都会戴上眼镜和口罩,做好自身防护。”一位在公司工作刚满1个月的员工说。经检查,生产车间的工作现场已张贴噪声、高温、氮氧化物和烟尘四项危害因素的危害警示标示,现场的劳动者都佩戴了耳塞、口罩、手指套等防护用品。
“造成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是防治力度不够”
随后,执法人员查看了企业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材料、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等,并随机抽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该公司履行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希望企业再接再厉。”执法人员总结道。
“这次现场参与执法行动,让我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更细致的了解,作为企业负责人,我也会加强对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培训,为守护劳动者健康作出贡献。”参与执法全程的政协委员说道。“这种‘沉浸式’执法的方式很好,体现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也希望吸引更多人关注执法行动。”执法现场的人大代表说道。
“造成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是防治力度不够。有些企业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员工的健康换取企业利益。”执法人员呼吁广大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为劳动者配备应有的保护措施和设备,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并提醒广大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注意个人防护,增强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普法小问答:
Q:《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企业应当对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A: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Q:哪些疾病属于职业病呢?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或者已经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A:法定职业病常见的包括噪声聋、尘肺、矽肺、铅中毒、汞中毒、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眼炎等,总共10大类132种。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在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如在深圳市,一般情况下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采写:南都记者 邱墨山 通讯员 李珊珊 李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