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
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毕节市
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围绕六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
支持毕节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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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毕节市
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毕节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毕节市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出如下措施。
一、协同推进乌江源百里画廊(化屋)景区高品质融合发展
(一) 大力支持化屋苗寨苗绣产业发展。支持毕节旅游商品基地创建,重点支持化屋苗绣等特色旅游商品发展壮大。
(二) 大力支持乌江源百里画廊景区高品质发展。支持乌江源百里画廊沿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配合省自然资源部门将乌江源百里画廊景区重点项目纳入省“三区三线”划定范围,从规划设计、项目、资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乌江源百里画廊(化屋)景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力度。
(三) 大力支持化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支持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黔西市化屋村非遗资源,支持化屋相关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支持非遗工坊建设,推进非遗与旅游体验相融合。
二、打造产业集群和产业带
(四) 加大对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支持力度。指导毕节开展旅游市场主体“四转”工程,力争培育1家有潜力的旅游企业成为上市企业;指导毕节培育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力争实现省发改委认定毕节市旅游领域龙头企业1家以上;指导毕节做好一批规模(限额)以上及“小转规”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围绕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帮助引进一批优强旅游企业进驻毕节,帮助涉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五) 加大创建旅游品牌的支持力度。支持毕节市扩大织金洞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支持毕节市提炼挖掘百里杜鹃国家5A级旅游景区非花期旅游价值、主题,提升景区非花期市场影响力。支持毕节市按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进阿西里西 · 韭菜坪景区、九洞天景区提升。支持七星关、金沙、威宁等申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支持毕节市推进乌江源百里画廊、金海湖旅游区、赫章阿西里西 · 韭菜坪、赫章阿西里西 · 二台坡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支持毕节市推进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目的地创建。支持和指导毕节市推动百里杜鹃温泉、金沙安底温泉创建贵州省温泉度假地。加大对上述旅游产品的营销推广力度,打造品牌产品、品牌线路,形成全国影响力。
(六) 加大旅游业态升级及基金支持力度。围绕毕节“双 5A”目的地“花海”和“洞天”品牌形象,从提升山地避暑康养度假旅游品质和丰富高端地质旅游文化内涵等方面,指导编制《毕节市“花海”“洞天”产业集群提升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省旅游产业化基金等金融资源予以重点支持。指导织金县平远古镇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指导百里杜鹃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指导百里杜鹃、金沙、赫章等县区温泉项目提质增效,在创建温泉度假地上予以支持。
(七) 加大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七星关区创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加大乌蒙山回旋战遗址遗迹保护展示园、红军长征历史步道、红军长征村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毕节市文物修缮和展陈提升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毕节市培育国家或省级红色研学旅行基地。
三、抓好文化旅游服务领域人力资源培训
(八)帮助协调省内高校旅游院(系),形成与高校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旅游人才帮扶培养机制,助推毕节旅游人力资源发展。每年举办的旅游行业大赛中重点关注毕节参赛人员和作品,在毕节市相关行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九)支持毕节共享省级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人才智力资源,在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特别是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方面对毕节提供智力支持。
(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推动毕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身份认定。支持毕节推进文物部门机构改革,及时理顺职能职责。
四、加强文化旅游体制机制创新
(十一) 深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全省专家团队智力资源和涉旅企业市场资源,指导毕节通过明晰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管理权,释放经营权、增强市场活力等路径,有效推动A级以上国有旅游景区“三权分置”改革。
(十二) 多措并举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抓招商、提“六力”、促盘活工作力度,加快推动盘活工作进度。
(十三) 建立健全毕节旅游发展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机制。发挥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配合相关省直部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指导百里杜鹃、拱拢坪景区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修编时将景区建设项目纳入规划,指导百里杜鹃、九洞天、乌江源百里画廊等景区在调整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修编时将景区需求纳入修编和调整范围,支持毕节市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占补平衡”等规定解决旅游项目用地问题。指导毕节重点旅游景区完善智慧旅游系统。
五、推进乡村旅游促振兴
(十四) 支持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指导支持黔西市化屋村申报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指导支持新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不少于4 个。支持新创建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不少于4 个,支持新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不少于20个,支持新创建省级乡村旅游标准化单位不少于20 个。
(十五) 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指导支持开展民宿提升行动,指导支持申报民宿、赏花经济、避暑类、农文旅融合等乡村旅游项目,并在项目资金补助上进行重点倾斜。
六、抓好公共文化文博事业发展
(十六) 支持提升公共文化场馆阵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建立省市级文、图、博、美四馆对口帮扶机制,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人才培养、文艺节目打造、文化惠民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强对毕节市文化场馆的支持和指导。支持毕节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依托“多彩贵州文化云”,提供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十七) 支持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指导编制《黔西观音洞遗址保护规划》;指导修编《赫章可乐遗址保护规划(2006-2020)》、申报开展赫章可乐遗址考古发掘,支持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支持创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进纳雍苗族芦笙舞(滚山珠)、威宁彝族撮泰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与保护及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在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中给予重点指导。支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打造一批非遗与旅游体验融合示范点和线路,让非遗活起来;支持毕节市博物馆创建国家一级馆、大方奢香博物馆创建国家二级馆;“十四五”期间,支持毕节市新增备案博物馆10家以上,为已备案博物馆(陈列馆)积极争取中央免费开放经费。
(十八) 支持提升举办文艺赛事活动、创作生产文艺精品和繁荣民族民间文化工作能力。将毕节市乌蒙文化旅游周 ·文化艺术系列大赛等赛事活动与省级重大艺术活动联办,做响做亮毕节文化活动品牌;推荐毕节文艺节目、剧目在省级平台展演展示,支持毕节优秀作品的交流演出;指导文艺精品创作提升,根据需要,联系省级专家对其提供智力支持;指导民族民间文化挖掘工作,对乡村文艺小分队、文化艺术之乡品牌建设工作给予支持, 提升乡村文化品质。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7日
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排:陈 美 责编:顾 巡
校核: 邱 迪审发:付汉武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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