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大连8月14日消息(记者 葛运福)8月12日,一游客称在大连新长兴市场海鲜商户买螃蟹时遇到了缺斤少两的问题,市场管理人员让商户给游客补偿三到五千元,在游客强烈要求下市场给商户开了3万元的罚单。游客事后将视频发到了网上,引发热议。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广盛表示,游客的做法值得点赞,此事应按照《计量法》处理。
游客在网上发布的帖子(摘自网络)
8月12日,一来自内蒙古的游客贾先生在大连新长兴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因为别人买12个螃蟹才7斤多。他找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贾先生就找了市场管理工作人员去与这家商户理论。通过协商,市场管理人员就给出了解决方案,让商户赔偿三到五千解决此事,但不准录像。然而贾先生却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并不是来要钱的,市场管理员应该给涉事商铺开具罚款,并且把有问题的称收了。最终在贾先生强烈要求下,市场管理工作人员对该商户开了一张罚款3万元的票据,并对商户进行停业整顿。
辽宁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广盛表示,在此事中商户的做法不是简单的“缺斤少两”的行为,而是属于违法行为,须予以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任律师认为执法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商户赔偿,同时没收计量工具,并处以罚款。对于市场管理人员做出的对商户的3万元罚款是否适合,首先要看罚款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还是经营市场的管理人员。如果是市场内部的管理人员,其罚款依据合同规定或者市场内部的管理制度就可以。
任律师对游客维护自身权益,坚持不“私了”做法连连点赞。“游客坚决要求对违法的商户进行处罚的做法是正当的,应该加以鼓励。他的做法让无德商贩没有了侥幸心理,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给不法商贩敲响警钟。”同时,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