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沙坪坝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扩面核酸检测中发现 。
今(1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该确诊病例在渝活动轨迹的通告,具体如下↓↓↓
2022年8月11日,沙坪坝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在8月10日扩面核酸检测中发现。该病例8月4日—7日分别做了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其在渝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确诊病例5
8月6日
00:00-07: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及6、7、8、9街区
07:00-11:20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员工宿舍
11:20-11:30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1:30-17:15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员工宿舍
17:15-17:25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7:25-19:00在金科天宸物业员工宿舍,未外出
19:00-24: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七号门门岗、菜鸟驿站、顺丰快递站、十号门旁副食店、6街区核酸检测点
8月7日
00:00-07: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及6、7、8、9街区
07:00-07:30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青木关镇青山阳光小区)
07:30-18:13在家,未外出
18:13-18:43驾驶摩托车到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8:43-24: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七号门门岗、菜鸟驿站、顺丰快递站、十号门旁副食店、可购便利店
8月8日
00:00-07:14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及6、7、8、9街区
07:14-07:36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
07:36-17:28在家,未外出
17:28-17:47驾驶摩托车到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7:47-24: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七号门门岗、菜鸟驿站、顺丰快递站、十号门旁副食店
8月9日
00:00-07:14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及6、7、8、9街区
07:14-07:34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
07:34-08:16在家,未外出
08:16-08:34驾驶摩托车到海通大药房(新青路店)
08:34-08:40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
08:40-17:40在家,未外出
17:40-18:00驾驶摩托车到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8:00-24: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七号门门岗、菜鸟驿站、顺丰快递站、十号门旁副食店
8月10日
00:00-07: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及6、7、8、9街区
07:00-11:20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员工宿舍
11:20-11:30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11:30-13:00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员工宿舍
13:00-20:03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七号门门岗、菜鸟驿站、顺丰快递站、十号门旁副食店
20:03-20:41步行至沙坪坝周万荣中医诊所门口,后步行至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
20:41-23:00在金科天宸物业办公室,期间到过6街区核酸检测点
23:00-23:30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
23:00-24:00在家,未外出
8月11日
00:00-18:00在家,未外出
18:00被集中隔离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该病例有轨迹交叉或有接触的,请主动向村(社区)报备,于今日起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24小时)。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村(社区),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活动。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1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沙坪坝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1日2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土主街道金科天宸一街区(居住区)、二街区(居住区)、三街区(居住区)、六街区(居住区)、七街区(居住区)、八街区(居住区)、九街区(居住区),金辉金科天宸云著(居住区),西双大道16号附159号沙坪坝周万荣中医诊所(商业);陈家桥街道金科天宸四街区(居住区)、五街区(居住区)、十街区(居住区)、十一街区(居住区)、十二街区(居住区)、十三街区(居住区)、十四街区(居住区),具体如图:
土主街道、陈家桥街道临时管控区
青木关镇青山阳光小区(居住区),新青路95号海通大药房新青路店(商业),具体如图:
青木关镇临时管控区
二、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参照中风险区进行管理。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