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天河法院微信公号披露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成立公司,宣称经营古董鉴定与买卖,实则骗取藏友高额“服务费”,多人犯诈骗罪获刑。
据介绍,2018年9月,被告人聂某某在广州市天河区成立某古公司,通过网络、电视等对外发布虚假广告,宣称某古公司是某电视台下属单位,并主办了电视台《某古讲坛》栏目,专司经营古董鉴定与买卖,以此吸引、套取藏友的联系方式及藏品信息。
在骗取到藏友信息后,某古公司随即安排人员根据预设话术邀请藏友带着藏品到公司会面洽谈合作。期间,工作人员诱使藏友将藏品交给其安排的“首席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并编造藏品具有高价值的事实,借机收取每件藏品数百元的“鉴定费”。
这只是某古公司设的第一个局,一旦落入圈套,还有“局中局”。
据介绍,某古公司还会安排高层人员以虚构公司规模、虚报成交率、故意抬高藏品的市场报价等方式进一步骗取藏友信任,谎称可提供相应的宣传服务帮忙高价卖出藏品,诱骗藏友签订相应的宣传服务合同,借此收取高额“服务费”,但实际上所有藏品无一例得以成功售出。
经统计,案发期间,被告人聂某某、徐某、洪某某、林某某、池某某等30余人以某古公司名义通过此方式,共骗取了247名被害人合计 573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某、徐某、洪某某、林某某、池某某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天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聂某某、徐某、洪某某、林某某、池某某5人有期徒刑13年至1年3个月15日不等,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8千元不等。
宣判后,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古玩收藏类养老诈骗是近年来新起的诈骗手段,法官提醒广大古玩爱好者,特别是老年人:古玩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