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陆必得旅游规划)
融合发展是文旅产业整体性转型升级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条件与基础。在“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产业持续焕发出新的活力,文旅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整个文旅产业向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展望未来,文旅产业政策应该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组合,从而更好地完善文旅深化融合,推动跨区域文旅协同发展机制,促进数字文旅产业结构进一步跃升,使文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观察和研究方便,本文以“文旅融合”“文化旅游”“文旅产业”等为关键词,在中国政府网、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北大法宝等网站进行检索,最终筛选出69项政策文本,深入分析我国文旅产业政策的整体性特征、重点场域以及未来趋势。
融合发展是文旅产业整体性转型升级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条件与基础。在“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产业持续焕发出新的活力,文旅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整个文旅产业向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尽管2020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强烈冲击,文旅产业经历“断崖式下跌”,但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文化与旅游等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支持和指导产业恢复的扶持政策,整个文旅产业也在缓慢地恢复发展。
为观察和研究方便,本文以“文旅融合”“文化旅游”“文旅产业”等为关键词,在中国政府网、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北大法宝等网站进行检索,最终筛选出69项政策文本,深入分析我国文旅产业政策的整体性特征、重点场域以及未来趋势。
从政策供给视角来看,2020年我国文旅政策发布数量多,发文节奏快,主题鲜明,系统性强。从2020年1月7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到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命名“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9家园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决定》,全年共有20多个部门发布了69项有关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制定主体、政策工具角度看,主要有以下特征:
政策目标:推动文旅产业向高质量高层次发展模式转变
当前,我国文旅行业存在结构性问题,发展不充分、不均衡问题突出。根据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市场主体数量增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地区发展也不均衡。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目标相比,尚有不少的差距。尽管文旅融合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一部分,但当前融合程度不高,政策供给也不充足。所以目前文旅产业政策的目标就是要促进文旅事业和文旅产业繁荣发展,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产业向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实现由粗放式发展向有创新、有活力、有效率、高质量、高层次的精细化发展模式转变。
政策内容:聚焦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从宏观层面来说,与2019年政策相比,既有承前启后的部分,也有新的关注点。政策既有对2019年我国文旅发展统计的总结以及2020年文旅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目标要求,又有对整个“十四五”期间文化旅游未来发展的规划。
从中观层面来说,既有政策助力发展区域旅游,通过构建文化旅游带、精品线路等,使得交通与文化旅游进一步融合,将文旅产业嵌入城市群发展之中,从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高效率、强动力有序发展;又有将文旅发展政策与国家重大战略衔接——比如同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衔接,鼓励乡村旅游朝着“小而精、小而美”、差异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一方面,乡村文旅产业的发展可以助力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乡村旅游也促进了乡村文化和旅游进一步融合发展,不仅重新赋予乡村文化发展活力,还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文旅产业融合。
从微观层面来说,有相当一部分政策聚焦文旅产业具体门类的发展。政策主要目标就是促进文旅进一步融合和产业提质升级。政策关注重点从年初疫情防控,到后续复工复产,再到系统推进文旅产业整体升级,包括了全域旅游、冰雪旅游、智慧康养、5A级景区建设、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在线旅游、互联网旅游、文旅大数据等方面。
政策制定主体:文旅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发力
从政策制定主体角度看,2020年文旅政策的发布涉及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6个部门。政策制定主体分布广泛,具体来说有以下特征:
政策制定主体高权威性。纵观政策制定主体,既有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机构中共中央委员会,又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亦有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这些主体都具有高权威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旅领域发展的高度重视。当然,政策制定主体数量最多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政策,都需要相应的部委具体落实,这一部分部门规章占比最多。其中,文化和旅游部作为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主管部门,是单独发文和联合发文最多的部门,其发布的政策数量高达46件,占政策总数的66.7%。其余各部门在自身职责领域范围内,单独或与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文旅政策。
涉及文旅领域的多部门协同协作越来越普遍,跨部门政策越来越多。在全部69个文件中,联合发文数量16个,占政策总体数量的 23.2%。这说明,尽管单独发文仍然是主要的发文形式,但在推动跨领域融合发展的今天,多部门联合发文将占据更大比例。随着文旅融合进一步深化,涉及领域逐渐增多,制定文旅融合政策不可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就可以完成。如数字文旅发展就与文旅部、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多个部门有关系。部门间合作将越来越多,而如何解决部门间协调、衔接与合作,推动跨部门一套协同也将成为待解的重要问题。
政策工具: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主
政策工具是为解决某一社会问题或政策目标采用的具体手段和方式。2020年的69项文旅产业政策兼顾了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但政策工具的选择和使用上呈现了明显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具体表现了三个方面的特征:
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最高,占整体文旅产业政策总量的 85.5%。这说明当前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更多的不是通过政府直接的需求和供给,而是间接地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文旅品质建设、推动区域文旅融合发展等政策,培育文旅产业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文旅企业、文旅市场、文旅消费进一步成长。
供给型政策工具偏少,且更多集中在人才扶持和资金保障政策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支撑的政策偏少。后期在制定政策时要更加注重政策工具内部使用的均衡,要特别注重发展的均衡。当前我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并不均衡,总体来说,城市发展优于农村发展,经济水平高的地区优于老少边穷地区。其实这些文旅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并不缺少丰富的文旅资源,只是因为基础设施不完善难以开发利用。未来在使用供给型政策工具时,要注重对这些地区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保障。
需求型政策工具最少,仅有一项。这说明还缺少从需求端直接拉动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在公共文旅服务建设领域,缺乏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积极参与。同时也缺少拉动文旅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文旅产业“走出去”战略仍然需要进一步扶持和加大力度。
文旅产业政策作为引导国家文旅产业发展方向、推动文旅产业结构升级、促动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经济政策,在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弥补文化市场缺陷,有效配置文旅资源上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20年文旅政策以产业政策为主,除个别政策关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支持等问题,多数集中在多角度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促进文旅产业提质升级。政策重点具体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文旅产业恢复与疫情防控兼顾
文旅产业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下遭受重创,严格防疫政策下,2020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4019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2%。为在有效控制疫情下实现文旅产业有序复工复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
既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又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旅游景区、旅行社、剧院等演出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开放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做好乡村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市场复苏的政策,还有解决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和鼓励文旅产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
在坚持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原则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文旅产业各项复工复产复市扶持政策落地实施,包括财政资金支持、减税降费、银行提供金融贷款、鼓励融资、精简审批等内容。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积极推出新文旅产品、新文旅路线。借助互联网平台,发掘线上产品,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转变传统观念,借助新平台新技术发掘文旅产业新增长点,加快文旅产业恢复活力,实现有序发展。
推动文旅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
2020年文旅政策关注的重中之重是推动文旅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向深度广度展开。一方面,加大对文旅产业深度发展的探索,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拓展文旅产业的广度,探索新的领域、新的发展模式、新的业态等。
加强文旅产业品质、标准建设。内容包括5A级景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文旅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与建设,旅游厕所的管理与建设,同时还有舞台视频安全标准、图书馆古籍虫霉防治指南、旅游基础信息资源规范、旅游信息资源交换系统设计规范、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等五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的确立。
拓展文旅产业新产品、新领域、新趋势。许多政策都涉及文旅产业具体门类的深耕细作。如体育旅游、冰雪旅游、马文化旅游、蚕文化旅游等,都是文化旅游相关门类的深入拓展。同时也注重文旅新产品的开发,如森林康养、在线旅游等。此外,文化旅游和科技、交通、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关注文旅区域融合也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优化提升“小而精、小而美”的乡村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是“农业功能拓展、乡村价值发掘、业态类型创新的新产业”,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依托独特的自然风貌、人文环境、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建设特色鲜明、小而精、小而美、功能完备的乡村旅游重点区是未来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重要支柱之一。聚焦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民俗民族风情、传统农区等重点领域,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方向,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古朴村落为形、创新创意为径,开发出形式多样、独具特色、差别发展的乡村文旅新业态。同时,也要注重乡村文旅服务水平的提升。通过健全标准体系、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管理服务等方式,提高整个乡村旅游产业的品质,推动产业朝着更高质量、更高层次方向迈进。
推动文旅领域管理创新。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自贸区文化营商管理、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等内容。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进一步优化文化营商环境,通过提升审批效能、包容审慎监管各项文旅产业新业态、实施精细化管理重点内容,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制度相衔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措施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使之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促进文旅市场繁荣发展。
构建多领域融合的文旅消费体系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探索特色文旅产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相融合的消费体系,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机制的改革。加强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优化文旅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文旅企业和市场的建设,国有文旅企业应当立足主业,巩固并发展内容生产优势和传播主渠道优势,发挥对文旅产业发展的主导和引领作用。
提升文旅内容的品质。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推动文旅产业与高水平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等先进第一、第二产业以及金融、电子商务、旅游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差异化、个性化的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海岛游、沙漠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等特色旅游。同时丰富包括餐饮、演出、购物等在内的夜间文旅市场,促进假期和夜间文旅消费等新的消费模式发展。
建设有特色的文旅基础设施和文旅消费场所。推动重点城市创建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街区、剧场、书店、步行街等场所,发展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
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
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推动文旅公共文化服务融合,提高文旅服务质量。
一方面,确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创作扶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交流这四个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的划分,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由谁承担这四个方面支出责任的问题。另一方面,规范和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对补助范围、支出内容与分配方式、申报与审批、管理与使用、绩效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推动文旅产业互联网化
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可穿戴设备、AR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和各产业的深入融合,新业态的不断产生,数字经济下的文旅融合早已成为无可争议的事实,数字赋能为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新的文旅产品、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线上“云演艺”“云展览”“云旅游”、直播带货等从应急之举成为文旅产业全面跃升的关键举措。为了促进和监管“互联网+文旅”领域,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连续出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三份重磅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提出文旅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明确目标。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朝着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到2022年,“互联网+旅游”发展机制要更加健全,互联网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到2025年,“互联网+旅游”融合更加深化,互联网技术成为文旅产业发展重要动力。要通过完善政策环境、加强要素支撑、抓好组织实施做好制度保障。
推动文旅产业数字“新基建”建设。完善文旅产业“云、网、端”基础设施,具体包括5G网络基站、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鼓励文旅企业与数字基础设施开展合作,推动数字文旅新业态的发展以及传统文旅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
培育数字文旅产业新业态,以数字化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的合作,一方面促进文化创意与互联网旅游企业相结合,推出新的数字文旅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利用网络电商、社交平台、直播App、短视频应用等平台,发展旅游直播、线上云旅游、旅游带货、线上演艺等数字文旅产业生产新模式。
加强对新业态的审慎监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运营规范、各主体 (平台经营者、旅游者、在线旅游经营者)应负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全国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管。新业态带来了监管环境的变化。由于互联网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追踪困难、执法成本高等特性和新业态出现频率高等因素,对数字文旅产业的监管必须具有监管技术性强、监管方式灵活等特点,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相应监管机制,实施审慎监管。需要注意的是,为促进新业态发展,过于严苛的监管方式也不适用,会影响新业态创新和发展的活力。所以要创新监管理念,探索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文旅产业监管机制。
通过对2020年我国文化旅游产业政策的目标、方向、重点等不同领域的整体性回顾分析,可以判断,未来一段时期必须更加紧密结合文旅产业发展实际,强化不同政策类型的统合效能,不断提高政策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和科学有效性。
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加强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
科学的文旅产业政策有助于引导我国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在产业提质赋能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对2020年文旅产业政策的分析发现,当前文旅产业政策工具组合中,环境型政策工具占据主要地位,而供给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明显不足。政府部门在制定文旅产业政策时,应该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政策环境,优化政策工具的组合,适当增加供给型政策工具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比例。
在使用供给型政策工具时,要通过充分调研,针对历史文化名城、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特色小镇的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文物遗址的保护利用,以及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文旅模式,加大财政、人才、金融、技术等扶持政策的力度和出台更加明确的实施办法。 同时也要完善文旅产业公共服务,加强文旅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重点是改善公共旅游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推动各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建设。前者主要是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提高景区品质,以高标准加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停车场、旅游厕所、景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品质,鼓励公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和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利用。后者要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健全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利用这些公共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体验游的发展,以文化为体,以旅游为用,推动文旅进一步深入融合。
提高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比例。首先,要加大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比例,提高政府对文旅市场的补贴。比如在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与旅游深度融合中,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将包括文创产品开发在内的部分业务外包给文旅企业或相关社会组织。一方面可以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和优质资源,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文旅融合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文旅企业积极参与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中,提高文旅产业发展活力。其次,政府可以探索在消费端发放适当的补贴,提升公众对文旅融合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促进文旅融合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可以选择直接向消费者发放现金补贴或者消费券,拓宽发放渠道,利用支付宝、微信、美团等常用的App,简化发放流程以及补贴使用方式,发掘文旅发展新动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合适的文旅产品实施价格补贴,激发文旅消费,开拓文旅市场。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制定文旅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政策以及促进国内外合作的政策,为我国文旅产品和服务开拓海外市场提供助力。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对中国入境游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但随着数字文旅产业的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等新型文旅产品和服务的出现将更加有利于未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中国文旅产业走出去的战略。推动文旅产业对外贸易,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将成为文旅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进一步完善文旅深化融合政策
首先,强化文旅融合机制的顶层设计。目前,相关的政策多集中于具体的文旅产业门类的发展规划、文旅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提升等。但就国家层面对整个文旅融合的顶层设计还没有出台。尽管提出要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但如何详细地规划,如何具体地实施并没有提及。中央层面要制定较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通过广泛细致的调研和座谈,开门问策,汇集专家学者、文旅行业企业家、从业者、广大消费者等代表的意见,集思广益,结合国内外优秀的文旅融合实践和经典案例,提出符合中国文旅产业融合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明确融合发展的理念和原则,正确判断当前文旅产业融合现状和形势,制定下一步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融合方向。地方层面各级地方政府和文旅相关部门,要按照《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文旅资源的分布和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编制好相应的文旅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总体任务和阶段目标,优化文旅产业发展布局。
其次,进一步推动文旅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深化文旅管理体制改革。文旅融合的加深必将产生文旅融合的新业态,新型产业的交融特点导致对新业态的监管必然涉及多个部门,此时部门间的合作协调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文旅管理体制改革,划分清楚相关部门的权责关系,对政府服务和监管领域模糊不清的部分要进一步明确。权责明晰的各相关部门通过协同配合,确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未来格局,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审慎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扫清体制性障碍。
最后,推动文旅融合业态的创新,培育文旅融合主体。在明确文旅产业发展现状和潜在发展资源的基础上,理清文旅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循序渐进推动文旅融合业态的创新,创造让人民满意的新产品、新业态。通过制定具体的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扶持政策,培育优秀的文旅融合主体,鼓励融合主体创新文旅融合的模式、业态、产品、服务,推动文旅融合朝着深度化、层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发展“文化旅游+制造业”“文化旅游+农业”“文化旅游+互联网”“文化旅游+体育”“文化旅游+康养”等“文化旅游+”产业,构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格局。
实质性推动跨区域文旅协同发展机制
从2019年到2020年,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区域融合发展的政策,通过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全面覆盖的自由贸易区,利用国内外的优势资源,全面推动我国经济在进一步开放升级中不断提高发展质量。由文化领域发展较快的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先行,借由政策优势、区位优势促进文旅产业向高质量、高层次、精细化的模式转变,而进一步推动文旅产业区域融合发展的前提就是要实质性推动跨区域文旅协同发展机制。
其一,要推动统一文旅市场建设,做好各地区文旅产业政策的衔接。要清理一切妨碍市场公平和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促进土地、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在文旅市场上有序自由流动。可以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文旅产业信用信息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用,建立文旅产业红黑名单,完善奖励惩罚机制。同时融合发展的各地区要建立文旅产业政策的衔接机制,明确衔接部门和具体事项,适当的时候地区间可以协商制定区域统一的文旅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不仅要着眼于发展本地区的文旅产业,更要注重地区间的合作,建立跨区域文旅产业共同发展视野,在制定本地区文旅产业政策时,要与区域总体规划相协调配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区域文旅产业整体竞争力。及时总结政策成效,充分调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形成区域间协同发展、政企多方参与、高效透明、信息共享的文旅协同发展机制。
其二,要加强产业对接协作,搭建文旅产业合作平台。支持建设区域间文旅产业上下游联动机制,优化文旅产业空间布局。建立区域合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和互助机制。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要素禀赋建设有特色的文旅产业,促进区域内产业衔接和文旅产业集群式发展,提高规模效益,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各地区要发挥比较优势,在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的同时,自行出台人才、资金、技术、土地等配套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各地建设好区域合作示范区、产业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平台,积极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
其三,建立跨区域文旅执法机制。首先各地要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文旅综合执法队伍,做到执法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通过编制和机构改革,明确执法队伍的构成与权责划分,提高监管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综合执法队伍。此外,各地应探索跨区域文旅执法衔接机制,可以定期召开文旅执法联席会议,文旅执法部门内部设置专门处理执法衔接问题的部门,实现信息交流、执法队伍协同联动、应对投诉联合处理、重大案件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明确不同地区执法队伍的责任,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实施重大领域跨区域交叉检查,满足新发展阶段文旅发展的需要。
促进数字文旅产业结构进一步跃升
数字文旅是未来文旅产业最重要的发展动力之一,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促使产业结构全面跃升将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第一,要提高数字文旅内容建设。好的文旅产品和服务历久弥新,相反,低质量没有文化内涵的产品和服务即使运用最先进的技术,也注定泯然众人。所以,要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为推动力,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作用,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继承革命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同时也要加强数字新基建的建设,建设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
第二, 加强文旅和科技融合,推动文旅产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文旅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构建数字文旅产业标准体系,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云演艺”“云展览”等新业态,提升沉浸式设施、无人智能游览、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无人机等智能装备技术水平。
第三,加强数字文旅国际间合作,特别是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合作,创新数字文化服务出口新业态,开拓发展数字文旅新贸易,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用数字文旅讲好中国故事,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简化数字文旅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放宽准入条件,提高审批效能,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数字文旅产业全方位发展。2020年既是文旅产业遭受重创的一年,也是文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年。正所谓“危中有机”,新冠肺炎疫情迫使文旅产业向线上转移,产生了新的文旅产品、新的文旅消费模式、新的文旅业态。加速了文旅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促进了文旅融合进一步加深。相应的文旅产业政策也集中在保证疫情防控,加速行业恢复,推动文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文旅消费提质升级,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鼓励数字文旅产业进一步发展等重点上。展望未来,文旅产业政策应该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组合,从而更好地完善文旅深化融合,推动跨区域文旅协同发展机制,促进数字文旅产业结构进一步跃升,使文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 高宏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创新工程首席专家、教授;张景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辑| 闫继鑫
来源| 《治理现代化研究》2021年7月第37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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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丨一诺智创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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