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环球影城度假村的正式营业,那里迅速成为了北京地区的旅游热点,引无数游客纷至沓来。大IP本身就有吸引力,在环球影城的精心布置下,娱乐性更强,更值得一游。除了各种建筑,游乐项目吸引眼球,园中的工作人员也都比较“入戏”,使得游客的体验和代入感更强。这里面最火的要说是威震天了。虽然小时候就比较迷威震天,但长大之后的电影版的造型我并不喜欢,导致关注降低。而这次威震天爆火,还的说他在开园之后毫不留情地吐槽使用不文明手势的游客:愚蠢的人类。可谓用得恰到好处。随着报导的深入,陆续还学了说东北话、四川话,引得游人纷纷驻足。
有的人被他所吸引,想去环球影城度假村一探究竟。有的人则看到了他带来的热度,动起了歪心眼子。有媒体报道,长假期间,全国各地景区、商场、游乐园为了蹭热点吸引游客,纷纷请来了山寨“伪震天”助阵,有100多个“伪震天”冒了出来。这么多的狂派首领从哪来?上网店看看,原来有专门出租出售伪震天的广告。花上不多的一笔钱,就可以让这个明星机器人在自己店里招揽生意,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好好的首领不做四处走穴。
山寨的威震天还是威震天吗?可能不是。这个世界上还有知识产权这样一个东西。我们还记得那一年,《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哪吒受人追捧的日子。于是在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商家贩卖影片的周边产品,在T恤衫、手机壳等所有能印的地方印上哪吒开卖。虽然电影方指定了官方店铺售卖周边,但是这种现象依然严重,甚至劣币驱逐良币。当时,电影方便指出哪吒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未经许可的销售、使用都是侵权的。
回到威震天这件事上,几乎可以把上面一段话中的哪吒等量代换为威震天。于是我们可以得出,山寨威震天是侵权产品。山寨者干的是违法行为。
虽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大家都干我也干,也没啥人追究。很多山寨者都抱有这样的想法。的确,如今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比较弱。电商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的某某联名的产品就是一种明显的现象。因为,很多这样的店铺并没有取得版权方的许可。就胡乱的将一些形象印到自己的衣服上。其中更有同时侵犯二次创作者及两个原作者著作权的产品,比如一画师将其他两名作者的绘画结合在一起,最典型的就是几种动漫相互融合的。这种东西在网上卖,还美其名曰联名,实在是对联名的最大侮辱。
保护好知识产权其实并不只是保护那少数几个作者,它最大意义在于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只有持续打击山寨活动,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才能更好的激发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产权保护不应该成为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