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古至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无数人感叹。而一些有趣的山石,再加上人类的一点想象力,便会更具野趣,这便是旅游中探索与发现的乐趣。就在32年前,还曾有一位大爷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力受到了政府的嘉奖。
这位老大爷名叫潘鸿忠,是广东佛山市顺德人,一直以务农为生。但他并不像其他的村里人难保守,更喜欢外出旅行,出门看看世界。1989年的5月,61岁的潘鸿忠奔赴向了他的下一个目标——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的乐山大佛。
潘鸿忠也赶时髦,当时傻瓜相机已经十分流行了,他也买了一台,在乐山大佛风景区走走拍拍。潘鸿忠回去后,拿着这些照片喜不自胜地回顾着自己旅途中的点点滴滴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特殊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他站在乐山大佛对岸拍摄的,背景正是乌尤山、凌云山和东岩。潘鸿忠越瞧便越觉得这张照片像一尊躺卧着的大佛,尤其是“头部”乌尤山还有鼻子有眼的,睫毛和嘴巴也都十分明显。
此外,乐山大佛恰好就位于被视为是“睡佛”的身体的凌云山内,且刚好处于心胸部的位置,有“心中有佛”、“佛中有佛”的寓意,让人不禁怀疑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古人刻意为之。
潘鸿忠觉得这一景观甚是神奇,于是顺手便写了一篇名为《乐山巨佛发现记》的文章,发表到了四川省的相关刊物上。这篇文章立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考察组还专门前往考察,在确认这真的是一个“巨型睡佛”的奇景时,都不由连连称奇。
为了表彰“睡佛”的第一发现者,四川还特地找到了潘鸿忠,奖励了他5000块钱。而乐山睡佛的消息传出后,慕名而来的游客也越来越多,在经济效益剧增的同时,乐山大佛被彻底整修了一遍,周边的旅游配套设施也建设了起来。
1991年,乐山大佛在被修整的时候,相关部门还有心地将潘鸿忠写的《乐山巨佛发现记》这篇文章刻在石碑上,并树立在了观佛楼上,美名其曰“三绝碑”。潘鸿忠也被授予了乐山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可就在25年后的2014年,潘鸿忠却一纸诉讼想将乐山市政府告上法庭。他认为这25年来,政府没有给他任何物质奖励,而他作为乐山睡佛的发现者,至少也应该得到280万元的赔偿。
不得不说,潘鸿忠是狮子大开口了。而且当年政府也没有义务要给予奖金,当时相关部门之所以会给予奖励,也是出于慰问。潘鸿忠不合理的申诉自然是没有一个法院受理,就连高级法院也没有搭理他。
于是,潘鸿忠又想到了著作权。他认为四川省集邮公司所发行的一张印有乐山睡佛照片的邮折是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并提出100万元的索赔。自然,法院没有任何回复,但潘鸿忠却火了。至于他到底是在维权,还是想要金钱,这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