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消费升级的需求,旅游业数字化、智慧化势在必行,“互联网+旅游”的融合创新打造旅游业从资源与劳动依托转向技术与创新驱动的“蝶变”,这是我国旅游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坚持技术赋能,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唯有持续深化“互联网+旅游”,构建起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旅游经济体系,才能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2年建成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村镇和城市,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恢复至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到2025年,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消费规模大幅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对此,首先应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普及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等服务,打造特色景区数字展览馆等,推动旅游数字化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基础设施,鼓励景区加大线上营销力度,引导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旅游安全监测和线上投诉处理,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旅游民宿的措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
其次,推动旅游分工精细化、要素独立化,深化跨界融合。在如今大众旅游阶段,人们对旅游的消费需求日益场景化、体验化,互联网催化旅游体验方式创新——“互联网+餐饮”“互联网+民宿”“互联网+演艺”“互联网+博物馆”等新兴市场主体不断满足大众需求,注重倡导文明旅游风尚,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丰富的旅游产品,让广大群众在高质量旅游体验中厚植家国情怀、感受幸福生活,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最后,不断激发创造活力。依照《意见》,创新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更好发挥旅游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旅游”在旅游领域的发展与应用尚存在一系列亟须解决的问题,依照《意见》落实到位,持续深化“互联网+旅游”,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作者:辛集市公安局赵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