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黑龙江牡丹江国有林区毁林百亩建私人庄园”一事引发关注。到底是谁造出了这般奢靡的庄园?这所园子有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实地探访,为你深度解析一个你不知道的曹园。
曹园大门 摄影:丁一涵
曹园有多奢华?
亭台楼阁,红白长廊。牡丹江市区外,静谧的森林里,坐落着一座古典气息浓郁的庄园。3月的牡丹江飘起了大雪,积雪的庄园,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红妆素裹,分外妖娆。红色大门上,一块黑底牌匾,用烫金字刻上了“曹园”二字。
“不看卫星地图,都不知道曹园有多大!”一位当地市民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慨叹。“这园子从头走到底,没30分钟,你走不完!”
曹园到底有多大?据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初步测定,曹园地面建设和水面占地19公顷。然而,此前黑龙江省林业厅批复的建设面积仅有2.76公顷。
19公顷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据悉,著名的鸟巢体育馆占地为21公顷。而曹园非法占用的17公顷农业用地,已经可以达到一个1000户业主小区的规模。
当然,曹园之所以成为“网红”,原因并不止是大,更多的还是因为“壕”。
跑马场、人工湖、民宿……曹园可谓功能齐全,应有尽有。而更令人惊讶的事,曹园的博物馆里甚至还出现了猛犸象的化石。如果这是一块的化石,它的商业价值将近千万元。
曹园不止是一个园子
然而,曹园之“大”,远不只是大家看到的那个园子。
天眼查数据显示,曹园的主人曹波名下拥有关联企业13家,其中担任法人11家,对外投资7家,控股企业4家。这些“曹园系”的企业涉及领域颇广,从事五金建材、文化投资,曹园甚至还涉足医院。
然而,曹园的园子盖得好,但其他产业的经营状况却不甚理想。2015年,牡丹江曹园康复医院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6年,曾从事橡胶制作的海南天懋因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遭有关部门行政处罚;2018年,海南天懋投资再度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曹波也先后2次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曹园俯拍全景 摄影:丁一涵
神秘的“牡丹江首富”:豪车与诗歌
“精明能干”、“官司不断”、“后台很硬”……这是当地人对曹波的评价。而他正是曹园系的当家人。
公开资料显示,曹园所属的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是曹波。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通过查询发现,该公司由上海天懋投资控股集团出资8000万元设立,其法定代表人曹超持股50%,曹越持股50%。而曹超、曹越系曹波的双胞胎儿子。
另一方面,曹园的用地则是以曹波妻子的名义向当时的中牧集团租赁而来的。无论从资本构成还是组织架构来看,曹园恰如其名,乃是曹波家族企业。
“还真不怎么听说这人!就知道他老有钱了!”
曹波是谁?当地居民对这位网络盛传的“牡丹江首富”也知之甚少。曹园附近工作人员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他们几乎很少在曹园看到“老板”,只是经常能看到“豪车”进出。
2009年时,曾有网友盘点了各省市的豪车靓号,提到黑龙江时,豪车的车主正是曹波的儿子曹超,牌照是黑C88888。
从当地百姓的反馈来看,极少见诸报端的曹波十分低调。而他仿佛也热衷于“寄情山水”。2010年6月,牡丹江诗词楹联家协会等10位牡丹江诗人曾到访曹园。而这也是曹波和曹园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社交信息。
官司缠身的曹波:投资12亿的违建,总计被罚7万元
3月20日,牡丹江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曹园主人曹波及项目经理正接受调查。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也并非曹波第一次接受调查。2010年,上海华谊副总裁,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宪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曹波的儿子曹超名下公司上海天懋钢丝系其供货商。父子二因人涉嫌行贿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然而,此案之后“另案处理”。并没有公开审判记录。
2018年11月,曹波也曾被群众举报称非法占地,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对曹园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直到今天仍在进行中。
近十年来,曹波及其名下的曹园曾多次被牡丹江相关部门处罚。
2009年,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曹园进行了罚款,罚款的原因为违法用地。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为7000平方米,根据相关法规,需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进行处罚,最终罚款金额为35000元。
此后,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在2015年和2018年再度对曹园进行行政处罚,查处的违法占地面积为5736平方米和2367平方罚款金额分别为28680元和11835元。
据悉,对曹波的这三次罚款总计75515元。
另一方面,曹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曹园是一个旅游项目,该项目已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这一说法并非空穴来风。2015年5月,原黑龙江省旅游局网站(现黑龙江省文旅厅网站)曾发布一则《牡丹江市曹园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目前该内容已被删除。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在这则内容中发现,项目介绍中,曹园总投资约12亿元,在预计经济效益方面,牡丹江市旅游局介绍称,项目建成后,年营业收入约为1.83亿元,年利润8000万元,投资回收期15年。
“我敢说一分钱利润没有!”3月20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曹波明确表示,曹园至今只“招待”过朋友,从未对外接待过。
曹波曾明确告知好友:曹府是违建
另一方面,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曹波在曹园的建设过程中,因经济纠纷,还与自己的好友工程建设方朱继友(已去世)“反目”,双方一度对簿公堂。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查询相关文书发现,2011年,曹波曾将曹府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朱继友。朱继友的儿子朱建德在法庭上表示,曹波曾明确告知曹府建设属于违章搭建,没有施工图纸。“曹波让怎么造,我们就怎么造。”
曹园俯拍全景 摄影:丁一涵
文书中指出,项目完成后,曹波以质量不过关为由,重新拆除重建。此时曹波已支付朱家父子130万元费用。朱方面则认为曹波仍拖欠工程款170万元。
庭审过程中,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没有开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施工建设的规划、审批手续,亦没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最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曹园应给付朱广德192408.07元。
曹波到底有没有犯罪?
面对央视的镜头,曹波含泪辩解称,自己没有非法占用林地或毁林,并表示愿意接受一切整改。
那么曹波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了呢?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亦表示,曹某自2005年以来,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在国有林区毁林削山挖湖,非法占用国有林地,改变被占林地用途,造成大量国有林地毁坏,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曹园大门 摄影:丁一涵
另外,徐亦律师也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如果通过还原卫星图像记录等取证途径,证实当初为建造曹园滥伐林木达到了一定规模,曹某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亦律师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曹某违规建造曹园,始于2005年,总毁林占地近上百亩,情节严重,应予以严惩。曹某如此长期,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却至今没有受到实质性处理,值得相关执法部门反思。
曹园会被拆吗?
关于曹园的命运,也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
徐亦律师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表示,牡丹江市国土部门已经三次作出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应该落实执行。曹园房屋系违规已是既成事实,理应尽快拆除。之前也有太行山一千多亩违建别墅都依法拆除的先例。
然而,采访中,多名牡丹江市民则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表示,“违法占地,该罚当罚!但这么好看的园子拆了可惜。”市民建议称,曹园违法搭建的部分应收归国有,并用于旅游或是其他开发项目。执法时可适当留有余地,而不是一概强制拆除。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进驻“曹园”的调查组仍在紧锣密鼓进行核查。调查组副组长,牡丹江市副市长张维国明确表示,调查结果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将研究后续处理方法。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