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佳
3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与同伴880元参团云南6天5夜双飞游,结果被导游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而且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此事件一爆出,网络一片沸腾,不少网民表示苦“黑导游”久矣。
旅游团强制消费已经是“司空见惯”,单独个案我们当然没必要过度解读,然而其中折射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加快,外出报团旅游逐渐火爆,但游客被强制消费现象却屡见不鲜层出不穷,花样多变难以根治,从以前的巧言哄骗发展到现在的直接恐吓。强制消费本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不消费也根本和征信系统毫无关系,直言“不消费就影响征信”,真是既违法又无知!
无论是历史古迹还是山水石林,旅游景点是当地城市的形象名片,也是每个旅游城市文明建设的“试金石”。当前,在一些旅游景点中存在的导游强制消费现象,不仅损害了当地城市的形象,更是让城市和居民无形之中被扣了一顶“不文明”的帽子。须知乱象背后是盲目的利益追求,从根本上断绝强制消费这一整套的利益链,就需要多部门合作共同发力,多措并举整治乱象现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监管部门要规范“监管上失之于怠”的问题。要提高新媒体时代下对强制消费乱象的重视,把监管强制消费乱象工作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监管不能“循规蹈矩”,要不断完善丰富监管政策措施,杜绝“监管靠动嘴,出事跑断腿”的懈怠监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快速应对出台政策,做到防患于未然。
执法部门要落实“执法上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景区的执法管理,加大对各旅行社、各景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和稀泥做好人,要敢执法真执法,由点带线,深挖到底,举一反三;对于法律观念淡薄、违规违法旅行社、景区景点要严肃问责到底,罚到痛处,改到实处,以儆效尤。
经营主体要解决“门槛上失之于低”的问题。经营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面的自纠自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各项准则和规定经营,做守法合规的旅游市场经营者;要提高行业门槛,对员工开展全面普法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切勿再出现“不消费就影响征信”的违法无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