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读者铁先生爱好旅游,近日来信反映,旅行中看到一些地方开挖人工湖、湿地公园,有的发展旅游景区,有的搞生态工程。“比如华北某县建起上千亩水面的人工湖景观带。据当地人说,搬迁4个村,征用了大片耕地。”他建议有关部门严格管理“挖湖造景”现象,守住耕地红线。(3月15日《人民日报》)
对于“挖湖造景”现象,不少读者给《人民日报》写去了信件。例如,广东的读者刘先生就反映了这样一件事情:“原本一条曲径小溪改头换面变成宽阔河道,占了耕地,两岸还重新栽种各类亲水植物。镇上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名,盲目占地圈水造景,浪费公共资源,背离群众意愿。”
以河湖、湿地治理为名占用耕地“挖田造湖”,在城市建设中搞人造湿地公园、水利景观,已经成为一种“政绩风景”。黄河上游某市这几年以养殖项目工程为名,占用当地两个村超7000亩土地建设湿地公园,其中占用耕地约1500亩。而就是如此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当地区政府竟然也给办理了用地备案手续。
最近这几年,生态社会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为了建设生态社会,不少地方政府开始“挖湖造景”打造“人工湿地”,有的打着建设“美丽乡村”的名义,有的扛起建设“生态城市”的大旗。表面上看,大张旗鼓建设生态社会是不错的,而实际上是曲解了生态建设的意思。生态社会建设不是打造“人工河湖”,不是建设“人工湿地”,而是保护生态,而是保护湿地,而是保护风景。
火急火燎“挖湖造景”带来的问题很多。一个方面是,打着“保护生态”的名义实际上是“破坏生态”。有的农村河道“弯弯曲曲”,原本就是最原生的,最朴实的风景,可有的地方把“原生的风景”变成了“人工的风景”,昔日的“野草野花”不见了,却而代之的是名贵花木,没有了质朴的味道。这是对自然生态的破坏行为。一些地方,为了建设人工湿地,竟然动起了老百姓的耕地,把好好的良田变成了所谓的湿地,突破了耕地红线的安全,危害了“中国人端中国碗”的粮食安全规划。
“挖湖造景”本质上挖出来的是“政绩工程”,是“面子工程”。2018年,住建部《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明确,严禁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挖湖堆山造景;2020年,国办《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印发,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要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
因此,对于违规造景、违背规律搞保护修复等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遏制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行为,不给和谐生态挖坑,因为其挖毁的不仅是纯美的自然风景,挖出来的还是发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