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伐克语:Slovenská republika),简称斯洛伐克,西北临捷克,北临波兰,东临乌克兰,南临匈牙利,西南临奥地利,是位于中欧的一个内陆国家。
斯洛伐克作为这个地区的称呼首次有证可考的是在15世纪。16世纪这个称呼经常被使用,公元5~6世纪斯拉夫人在此定居,830~960年属大摩拉维亚国,1867年后为奥匈帝国统治。
1918年10月28日与捷克联合建立捷克斯洛伐克,1960年改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1989年成立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1993年1月1日起与捷克和平地分离,成为独立主权国家。此外,斯洛伐克是世界上城堡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历史文物景点多,旅游资源丰富,从古城堡遗迹到保存完好的博物馆收集品,一应俱有。
斯洛伐克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欧盟和北约成员国,于2006年被世界银行列入发达国家行列。并于2007年12月21日成为申根公约会员国。2009年1月起加入欧元区。
斯洛伐克移民法案的内容翻译:
1.商务类型的临时居留许可
在以下情况下,根据第三十三条第六款向第三国公民颁发临时居留许可:
(a)以自雇人士的身份建立公司
(b)成为公司的股东
2.将下发每年最多3年的居留许可
其实通俗的讲就是申请人需要注册一家公司的斯洛伐克,对公司的规模没有要求,所以如果不是真实经营可以是自己雇自己的形式。
对于公司的类型的商务计划的书写都是由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完成的。不需要申请者做任何的事情。只需要在面试前做一个简单的培训和了解。维持身份是需要公司正常运营的,每年大概有7000欧左右的税费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当然缴税等也是有代办会计来办理的。每年代办会计的费用大概是400欧元左右。这相比德国等商务居留的形式费用成本要低太多了。
斯洛伐克移民可以携带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配偶可以合法工作,子女可以享受免费的教育。
斯洛伐克移民突出的几点优势:
一.承认双重国籍、无移民监、入籍政策
斯洛伐克承认双重国籍,但新生儿如涉及双重国籍,父母须在一年内为其选择一国籍,否则以新生儿有长期居留的国家国籍为其国籍。
由州政府提名担保,申请人无移民监,无语言要求,无需税,无经商要求。只需有律师提交的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换卡时每年登陆一次,五年后即可拿永居。
二.性价比高
3.8万欧,全家(主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是获得欧盟身份性价比最高的项目;无需买房、无需投资、无需注册公司。
三.子女教育
根据申根国协议持有成员国的签证即可在其他成员国自由出入、居住并接受免费教育。也就是说拥有了斯洛伐克的永久居民身份就拥有了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国的居住、生活和接受免费教育的权利。
四.医疗福利。
“绿卡”持有者若在斯洛伐克购买几家指定公司的医保,那么在其他申根国国家仍可享受该医疗保险,“绿卡”持有者也可在其他第三国购买并享受医疗福利。
五.工作机会。
通过斯洛伐克移民所取得永居身份与其他国家所取得的永居身份一样,享受的同等的待遇合工作权利,只要“绿卡”持有者申请到工作许可,就可在任意申根第三国工作。
3万欧就能移民欧洲,别再花冤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