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名单,四川省泸州市成功入选。记者了解到,泸州市自2016年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在全市范围实施“114+N”试点工作,大力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积极探索文化旅游消费新模式,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消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泸州先后制定了《泸州市主城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年)》《泸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专门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意见》《泸州市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细则》等,为消费试点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通过项目补贴、购买服务等财政资金手段,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繁荣。泸州市设立了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原创精品、龙头企业、示范园区、大型赛事、项目引进等支持力度。与此同时,强化税收支持,出台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意见》,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税率优惠。
经过几年试点工作,泸州市文旅消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从调查情况来看,参与试点企业、居民对试点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分别为95.6和94.8%。截至目前,累计参与试点消费人次达到1768万人次,财政资金补贴规模4000余万元,社会投入文化领域资金15亿元,直接拉动文化消费规模6亿元,试点区域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达到2207元,同比增长15.4%。
数据显示,2019年,泸州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上涨2.7%,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8.0%)高3.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10.4%)高1.0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类比上年增长29.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7.3%。2019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增长10%;全市共接待接待游客5547.32万人次,同比增长6.7%;实现旅游总收入596.48亿元,同比增长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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