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审判厅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直隶审判厅位于保定市北市区法院西街东侧,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工建设,至宣统二年(1910年)投入使用。该厅建筑分为两座,一座是天井式二层楼房,包括南楼、北楼、东、西配楼,有内外回廊,东、西、北三面有砖砌围墙,至今保存完好。直隶审判厅是中国从封建司法制度向近代司法制度演变的重要节点,在中国法制史上弥足珍贵。
2008年10月20日直隶审判厅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直隶审判厅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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