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旧址位于新县郭家河莲花村月儿湾。1938年3月,新四军第四支队在司令员高敬亭、参谋长林维先、政治部主任戴季英等率领下东进抗日后,在七里坪成立了留守处,同年秋迁到月儿湾。留守处驻此期间,多次召开过地方党和抗日游击队干部会议,与国民党进行多次谈判斗争,贯彻执行了抗日战争时期党在统一战线中独立自主的方针,为鄂豫边抗日游击武装的壮大和抗日游击根据地的建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旧址坐北朝南,3栋两进院,共有房屋7间,正面为门楼,门前有五级石台阶,由门楼穿过小院进第二栋房屋,此房共2间,一间是过道,另一间是留守处警卫班住室,第三栋有正屋3间,门前一小院,院东侧有间耳房。正屋一明两暗,中间是领导人办公室,东间和耳房是刘名榜、郑维孝等领导人住室,西间是留守处主任、光麻经中心县委书记田东的住室。整个旧址除大门楼为砖墙灰瓦外,其余均为土墙灰瓦房。留守处所辖警卫排、接待处及伙房等也在村里。1979年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