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参议院(国民党中央党部)旧址该建筑位于南京市湖南路10号。
该建筑建于1910年,是一幢西洋宫殿式的建筑,气势宏伟。该建筑由我国著名实业家张骞及其学生孙之厦仿用严整对称的法国古典式建筑形式进行设计建造,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建造,于宣统二年(1910年)建成,砖木结构、二层,主楼建筑面积为5610平方米。现已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里曾是江苏咨议局所在地、清政府时期张勋的提督府;1911年辛亥革命的先驱曾聚集于此,商讨组织临时中央政府,1912年国民政府将临时政府参议院设在此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此被选为临时大总统;1935年以刺杀清廷摄政王而名噪一时的汪精卫,在这里被爱国志士孙凤鸣刺伤,震惊中外;1927年至1949年为国民党中央党部所在地。1929年6月孙中山先生遗体由北京奉安南京,在此院内小礼堂公祭三天后,葬于南京紫金山。1949年南京解放后,此处由人民解放军接管。该建筑是中国近代史的一座活的见证,以民国第一个立宪机构而被载入史册。
一九八二年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二00一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