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神祠位于台前县城东30里夹河乡八里庙村西北,位京杭古运河东岸,始建于明朝景泰年间。相传嘉靖年间,一周姓四品官员押运漕船至运河沙湾段(八里庙处),放闸时落水溺死,被列封为“大王”,并在祠中纪之,故当地人又称大河神祠为大王庙。大河神祠前原有铁牛两只,以作镇河之用(见“铁牛”),其后祠被洪水冲毁,清世祖顺治九年(1652年)重修,大河神祠竣工后立大河神碑一通,1937年东西配房被拆,所剩3间祠堂于1949年夏黄河决口被毁。大河神祠碑(重修八里庙碑)同时被埋于地下,1984年文物普查时发掘出土。碑首呈半圆形,碑趺未挖出。碑身高1.53米,宽0.7米,厚0.15米,正面阳刻碑文18行,满行24字,仿宋体。由钦差临清砖厂工部营缮清使司员外郎霍叔瑾撰文,主持道士张济仁立石。
1990年3月,奉敕修河道功完之碑由八里庙村民挖土时掘出。碑为青石质,总高4.11米。螭首高0.91米、宽1米、厚0.3米,精雕二龙戏珠图案,中间阳刻篆字“敕修河道功完之碑”。碑身高2.2米,宽0.95米,厚0.28米,四周阳刻云雾图案。碑文为行楷31行,满行25字。碑座为石雕龟趺,高1米。立于明景泰六年(1455年)。
碑文及书丹均出自明左佥都御史徐有贞之手,书法挺拔秀丽,气韵神彩俱佳。碑文记载了徐有贞治河的过程、用土、用料、建闸数目等,是除害兴利的经验总结。该碑的出土是治黄史上的重大发现,为研究治理黄河与运河并举提供了珍贵资料。这组文物被台前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3年,河南省文物局拨款2万元,于大河神祠遗址上筑起一座高1.2米、长20米、宽15米的土台。四周砌砖,水泥盖顶。将该碑立于中央,左置一明代祭祀碑,右置一清代“重修大河神祠”碑。前排正中间有台前县政府建立的保护标志,左右各置一铁牛,铁牛大小相等,形状相似,体态丰盈,形象逼真。铁牛各高0.5米,长1米,为生铁铸成,每只重约500公斤。铁牛仰首卧于铁墩上,铁墩淤地下,1958年大炼钢铁时,铁牛角被砸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