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陵故城位于新郑市北18公里的龙王乡龙王村西北部。东至岗河,西临鸿雁河,北靠高岗。故城分为东西两城,清乾隆四十一年《新郑县志》载:“今县东北三十五六里,有二城相连,其西苑陵,东则制城也。与《左传注》、《汉书》、《水经注》之说相符。”东城即制城,西部被古城寨村占压,中部偏东有新椿公路南北穿过,东部被古城寨村委会和村民晒场占压。现东城东、南、北三墙无存,部分地段存有墙基。在东墙与南墙相交的拐角处,地上现存少量的夯土墙体,高约1.5米,宽3米。苑陵故城四周城墙以东墙、北墙保存较好,西墙、南墙保存较差。整个城墙夯筑而成,在北墙的东段中部和西段中部及东墙南北两端筑有马面4个。
据《元和姓纂》记述,商代商王武丁曾封其子文于苑(即苑陵)为侯爵,世称苑侯。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在今新郑市东北设苑陵县,治所苑陵城。自西汉至唐,历代为苑陵县治,唐以后并入新郑县。
2000年9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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