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街民居,坐落在县城中心正北方的富春街3号,总面积647平方米。建于解放前夕,原是地主普朝富私人住宅,现为县一幼办公、教学用房。中式土木结构,一楼一底的瓦房,共24间。建筑结构严密,内部结构保护完好,是典型的“四合五天井、走马串0”民居。大门气势雄伟,两侧石基巧夺天工,是新平县具有特色的住宅建筑物。2001年,被列为玉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顺城街民居建于解放前夕,位于县城中心正北方的顺城街1号。占地面积1020平方米,为正房、后花园两进院房屋一楼一底,建筑面积612平方米。其中,正房占地339平方米,花园占地671平方米。顺城街民居原是地主杨立安私人住宅,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作县-用房。该房屋为中式土木结构,一楼一底的瓦楼房,共有35间,建筑结构为“四合五天井、走马串0”。内部结构保存完好,外墙部分为土基墙,现外墙皮及内部油漆和屋檐瓦片部分脱落,有待修缮,是新平县城典型的古民居。2005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已申报待批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