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清墓群(胡尚仲夫妻墓、胡纹理夫妻墓、陈崇先夫妻墓)位于古蔺县,年代为清。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
(1)胡尚仲夫妻墓为胡尚仲、雷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延伸5米至龙牌公路,南延伸2米至胡登富住宅,西延伸5米至胡登银住宅,北延伸10米至芭茅湾牌坊,东西长10米,南北宽12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20平方米。
(2)胡文理夫妻墓为胡文理、何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至乡村小道2米,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东西长7米,南北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70平方米。
(3)陈崇先夫妻墓为陈崇先、赵氏、李氏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墓葬边界为基线,东、南、西、北面各外延5米,南北长10米,东西宽10米。保护、建控面积约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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