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缠足起源,说法不一,最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妃子,这个妃子舞跳的特别好,其他妃子都不如她。为了尽可能讨好李煜,这个妃子把自己的脚裹起来跳舞,这是缠足的开始。北宋时,缠足从宫廷传入民间,风靡一时。
苏东坡曾对缠足进行了专门的描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显然,女子缠足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取悦男人。如今人们对女子“丰乳翘臀”的身材感兴趣,至于脚的大小则关注很少,可为何古代男子正好相反?
古代民间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这首民谣把女子脚的大小提升到一个人的身份变化上,可见人们对缠足的重视。文献记载,从宋朝开始,很多妓院里盛行一种使用小脚的“行酒”游戏,“瘦欲无形越看越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
当时,女子的“三寸金莲”就是男子的“造淫之具”,据说当时人们发明了女子小脚玩法多达48种之多,比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等。于是,为了满足当时男子特殊的要求,女子不惜破坏自己的脚部骨骼,最终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走路时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这句话道出了裹脚对女子的迫害。
1911年辛亥革命后,湖北军政府发布了妇女放足告示,“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切切此令。”
虽然政府命令不许缠足,但缠足习俗在中国已经流行千年,“积习相沿已数千年,实有积重难返、弊深难革之势。以故政府曾三令五申,而一般人民仍置若罔闻、视若无睹。革除之难,可概见矣。”为了尽快扫除缠足恶习,当时政府再次发出警告,“未婚者不得娶缠足女子;已娶缠足者,一律放足;违约者罚以重金,家长为幼女缠足者罚金加重10倍。”
参考资料:苏轼《菩萨蛮》、《缠足史》、《采莲新语》、《禁绝妇女缠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