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商业须行之有度(众议)

旅游 河南日报 2022-09-20 07:08

原标题:景区商业须行之有度(众议)

“进入古镇,到处都是烤肉、臭豆腐、工艺品铺子,招牌都差不多,建筑样式也大致相同,不同的可能只有明信片上面的地址。”近日,来自浙江绍兴的邹先生刚刚结束了一场古镇之旅,但他对这次旅行体验并不满意,因为古镇的商业化氛围太浓厚了——本想静静地感受历史文化,耳边却不断传来叫卖声。(据9月19日《法治日报》)

诚如报道所言,现实生活中和邹先生有同样感受的人不在少数。在一些社交平台搜索发现,今年暑期,有很多旅客反映景区过度商业化的问题,包括景区内购物场所数量较多、面积较大、经营秩序欠佳;商业街过长,景观质量差,普遍存在不明码标价、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广告较多、千篇一律,影响旅游体验等。

景区过度商业化会破坏游客的体验,给景区带来负面评价。在旅途中,人们总会参观各类景区,欣赏不一样的风光。有的景区能够让人深感不虚此行,但也有不少景区会让游客大失所望。其中,景区过度商业化饱受诟病——本想欣赏秀美雅致的古城,购票参观后发现,简直是误入仿古商业步行街,而且价格奇高、产品雷同。这是许多游客的心中之痛。

旅游开发、景区运营的核心是体验与服务,还负有文化传播、品牌构建、交流合作等任务,如果一味追求商业化,忽视了景区的品牌价值与文化内涵,景区的发展前景势必堪忧。当然,景区的经营、发展也离不开商业开发,一个入不敷出的景区或旅游项目,必然做不长久。若没有商业收入,景区的场馆维护、交通设施、人员安保都将难以为继。因此,旅游景区并不是不能搞商业开发,只是不宜喧宾夺主。如果管理方对入驻商家的经营业态、诚信资质、消费体验没有任何限制与要求,对景区发展缺少清晰、科学的商业运营规划,只看眼前经济利益、做“一锤子买卖”,长此以往,商业运营不仅不能与景区旅游形成良性互动,反而会自砸招牌,被游客抛弃。

景区广告不宜喧宾夺主,旅游景区应该有独特的文化主题和精神内核,人文风光、旅游体验也不该被过度商业化“反噬”。搞旅游招商、发展旅游商业,必须行之有度。在景区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应严格把好招商准入、特许经营等门槛,通过规划审核、规模控制、服务质量监管、时间管理、空间管制等措施,完善景区的服务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还游客一个原真纯粹、舒服适度的游览休闲空间,真正实现文旅融合发展。(建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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