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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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条例》贯彻实施的主要战线,文旅部门下步有哪些具体打算呢?
《菏泽市旅游促进条例》的出台是我市旅游业发展史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真正发挥出《条例》的实际效用,加快我市旅游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责无旁贷,这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文化和旅游战线将在市人大法工委的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全市文旅部门将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学习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条例》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景区、进文化场馆等系列活动,把握好“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旅发大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宣传普及《条例》,让广大居民和游客、文旅从业人员知晓《条例》内容。
二是切实加强《条例》学习。迅速组织安排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视频会议、集体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者中掀起一个学习高潮,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真正熟悉内容、理解实质、贯彻到位。将《条例》作为今年和今后几年普法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组织景区、旅游社、星级酒店、民宿等旅游业从业人员学习、熟知、遵守《条例》。
三是积极推动《条例》落实。文旅部门将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条例》纳入各级文旅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执法内容,加大执法力度,用严格执法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供稿: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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