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天津市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排查工作。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浏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