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根据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于9月16日召开“河东关于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区生态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局河东分局、区文旅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依据《天津市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讨论了以下七种可能出现的私设“景区”情况:1. 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2. 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3. 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4. 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5. 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6. 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7. 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随后,与会人员研究梳理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私设“景点”情况,并就该项工作的检查时间、检查范围进行了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