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官方微信“廉洁江西”发布的消息显示,上饶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李群于今年6月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经查,李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滥用贷款审批权造成金融风险,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愿监督、抵触监督,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信仰缺失,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腐化,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频繁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多次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肆以瓷敛财,参与违规民间借贷,帮助他人承接采购业务并收受好处费, 把贷款客户当成“提款机”,将应由本人支付费用由他人支付, 沉迷享受贷款客户提供的“保姆式”“管家式”服务;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目无法纪,以贷谋私,擅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人事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群开除党籍处分;由上饶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简历显示,李群出生于1967年5月,上海人,大学文化,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
在担任上饶银行董事长前,李群长期在江西金融监管机构任职,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分行监察室干部、副科级监察员、金店经理、金管科副科长、群工部部长;鹰潭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景德镇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上饶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位。
从2017年11月起,李群进入上饶银行,并担任上饶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6月,李群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