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11日,予游罢四川乐山后,航返市滨。
回首对面古塔,周围搭架重修,念此乃纪所游年份之绝好佐证,且山水云天,颇饶画趣,因举镜焉。
25日,友索观而予以侧视,实感山形如健男仰卧。细审头部眉目传神,恰在如真似幻间。”
以上是广东老农潘鸿忠在《乐山巨佛发现记》描写的自己发现乐山巨佛的过程。
从老人的文字记述中,我们足以看出老人家热爱生活,善于发现美丽的事物,并且文采斐然。
当年,潘鸿忠因为这一张随手拍的游客照,在当时获得5000元的奖励,乐山市也因这一重大发现,旅游业再攀高峰,一时创造了一段佳话。
但是,25年后,潘鸿忠却一纸诉状将乐山政府告上法庭,并且索赔280万。
这又是为何?
老农随手拍游客照,揭开巨佛神秘面纱
乐山位于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交汇之处,古时候只能用水路来运输货物。
三江交汇处,水势凶猛,经常出现洪涝灾害。掀翻货物事小,使人丧命事大。
当地凌云寺的僧侣慈悲为怀,心怀众生,希望佛法能减少灾害,普度众生。
唐代名僧海通开始主持以弥勒佛为原型进行修建,直至其圆寂,靠山坐佛的头胸部已完成。
后期工程又经过一代代工匠和僧人的努力,历经90年才完工。
乐山大佛建成后,三江地区的洪涝灾害好像真的减少了,并且船毁人亡的噩耗也缩减了很多。
百姓们都认为是弥勒佛的保佑,把灾难化解了,庇佑着当地人们,给乐山人民带来福祉。
其实,大佛能够给乐山人民带来“福气”,依靠的是它背后的科学原理,体现的是修筑乐山大佛的劳动者渊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扎实的建筑技艺。
因为乐山这个美丽的传说,此地从古至今都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人们前来游览...
1989年,众多游客中,有一位来自广东的老农,他的发现,让乐山掀起轩然大波。
为了记录自己的游览足迹,年过花甲的潘鸿忠也赶起了时髦,买了一台胶卷相机。一切准备就绪,他满怀期待地来到乐山,开启自己的旅途。
5月9号这天,他参观了凌云寺、乌尤寺和乐山大佛后,准备回到乐山市区,途中对所见的景色念念不忘。
他回望对岸,打算再重温一下壮观的景象。只见层峦叠嶂的山峰,郁郁葱葱的树木,山水交相辉映,怎一个美字了得。
福至心灵,他举起照相机,对着面前的景色拍了一张远景照。
旅途结束,潘鸿忠把照片冲洗出来,一张一张回味。一边看,一边感叹乐山的美景。看到那张远景图片时,他先是扫了一眼,后面定睛一看:
忽然他感觉到那连绵的山,好像一个仰卧在大地上的大佛。越看越像,不光自己看着像,他还把照片分享给亲朋好友观看,分享自己的发现,大家也越看越觉得像那么回事。
后来,潘鸿忠把照片寄到乐山有关部门。经过考察与核实,四川省文化厅给予潘鸿忠的发现以高度的认可。
年逾花甲的农民潘鸿忠拍摄的一张游客照,将尘封已久的乐山巨佛的神秘面纱揭开。
睡佛并非像乐山大佛一样是经过人工打磨的,而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它由乌尤山、凌云山、龟城山连缀而成,长4000余米,南北直线距离大约1300米。
“佛头”是由乌尤山构成:山嘴是“肉髻”,景云亭像“眉毛”,山顶的树冠组成了“额、鼻、唇、颌”,惟妙惟肖,令人惊叹。
“佛胸”是由凌云山栖鸾、集凤两峰构成;“腹和大腿”是灵宝峰,就日峰是其“小腿”;龟城山南坡是其“脚”。
令人觉得惊讶的是:乐山大佛正好在卧佛的心脏位置,形成“佛中有佛”、“心中有佛”的奇观。
乐山人千百年来居住在此,“身在佛边不识佛”,广东老农短暂的一次旅途和一张照片,却发现其中奥秘。
潘鸿忠发现巨佛,仅仅是好运气和巧合么?莫非潘鸿忠与佛有缘?
了解他的为人,方知这件事,绝非偶然。
屯金老人喜文学,颠簸一生守初心
潘鸿忠小时候没读过几年书,14岁开始就为了生计而奔波,到了20岁分到了地,也相对稳定下来了,期间也做过很多工作,种田、摆渡、当会计等等。
直到33岁才讨到老婆,但是命运并没有因此善待他,6年后,他的妻子因病去世。他也因此背上一身债务。
生活的重担并没有把他压垮,他热爱文学,一得空就练书法、钻研书本。
在晚年时,还掌握了一手雕刻石碑的技术,来弥补之前没读多久书的遗憾。
潘鸿忠发现“乐山巨佛”后,提笔写出《乐山巨佛发现记》,该文章随后被收入《乐山历代诗文选》中。
与此同时,潘鸿忠还被乐山市授予荣誉市民的称号。
同时,他还受乐山市文化局委托,亲笔书写该文,亲手雕刻的石碑。后来,石碑被运到乐山供游客观赏,被称为“三绝碑”俨然成为又一景点。
全国到处出现了“潘鸿忠效应”:
旅游点的发现层出不穷,有发现“隐形巨佛”的,有发现“毛公山”还有“睡美人”等等。这也是中国旅游文化的好现象。
1991年4月21日,在四川视察的总书记江泽民,乘船也前往观看了引起轰动的“乐山睡佛”并赞叹道“确是一大奇观”。
有人曾问过他的笔名“屯金老人”的由来,他回答道:
“不要误解我的名号,把我当成家中屯有大把金银的守财奴啦!若因此敲杠于危时、绑架于荒野,那就惨了!其实,这四字作为偏旁组合起来,不就是‘钝佬’二字嘛,我本来就是一个很蠢钝的耕田佬啦...”
从他的回答中足以看出,当时的他,虽然受到各方关注,被追捧表扬,但是他仍旧保持着一颗谦卑的心。
精神上得到富足的同时,潘鸿忠也得到了物质奖励。
在90年代,工资只有几百几十的时候,潘鸿忠因一张随手拍的游客照,便得到的5000元的奖励,让潘鸿忠收获颇多。
另一方面,因为“乐山巨佛”的发现,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都对这个神秘的地方产生好奇,纷纷前往乐山一探究竟。
乐山的旅游业顿时蓬勃发展起来,带动了整个城市的经济。
无论是旅游景点发现者,还是旅游景点当地,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由此引发的麻烦也随之而来...
一纸诉状上法庭,再见已成原被告
1992年,当全国人大的版权检查团到顺德视察时,潘鸿忠立即向四川省版权局转交了自己的申诉书。
他向乐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等6个侵权单位索要总计12万元的赔偿。
潘鸿忠为何要这样做呢?
据了解,“乐山巨佛”出现后,有6个单位大量复印潘鸿忠的照片并公开销售。
如果仅仅是发售风景照片还可以理解,但在有一份公开出售的印刷品中,还私自印有潘鸿忠向有关人士赠送的生活照。
他就照片的版权还有自己的肖像被侵权的问题,向侵权单位索要精神损失的赔偿。
潘鸿忠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当时的照片,便宜的卖一元一张,贵的卖到了5元一张,并且已经销售几百万张。
根据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乐山文物保护研究所等单位确实已经对潘鸿忠的著作权构成侵害。
经过协商,这几家单位一次性赔偿潘鸿忠17000元。
为了落实好对潘鸿忠拍摄的《乐山巨佛》的著作权,并且让公民对著作权重视起来,乐山市文化局发布公告: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当事人允许复制发行该照片,违者进行追责。
但当时国内还并没有版权意识,关于版权法的宣传也是无从下手。
潘鸿忠虽然是一位老农,但是却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成为又一爆炸性新闻。
广州《羊城晚报》针对此事对他进行了专访,并且经过他的允许,把他摄影的风光照也刊登在报纸上,这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此次上诉风波,以潘鸿忠的胜诉告一段落。也让大家开始关注起著作权。
本以为此事已经完全翻篇,但25年后的2014年,80多岁的潘鸿忠却旧事重提...
年老想要有保障,多次索赔数百万
2014年,潘鸿忠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乐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并索赔280万元,这是为何?
他认为,乐山睡佛这么大的风景名胜,并且给乐山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带动整个城市的发展,自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此外,潘鸿忠还在起诉书中要求:
一 . 在乐山大佛景区内的显要位置竖立不少于两处的“巨型睡佛发现人是潘鸿忠”的标牌。
二 . 在乐山佛山博物馆内的乐山大佛陈列室,也应注明发现人潘鸿忠的简介、照片等。
为什么当初第一次上诉著作权时没有一起把“发现权”也提出赔偿?而是过了20多年的时候索赔呢?
潘鸿忠表示,他被授予荣誉市民后,并未受到政府任何的关注和慰问,自己心里多少都不是很畅快,并且觉得自己发现睡佛属“发现权”,因此应当受到物质奖励。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已经80多岁的高龄,晚年体弱多病,沉迷病榻。也是希望通过此次维权,让晚年的生活能好一点。
那么,他为何提出280万这个数字呢?
在他的起诉书中,可分为两部分:
一是发现者的物质奖励,估算为200万元;
二是每年给予发现者的慰问金及其他经济补偿,共计8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他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认定,潘鸿忠不符合提起侵害发现权纠纷诉讼的适格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权即发现人因为重大科学发现,经评审而获得荣誉和物质奖励的历。
“发现”的主体应该是科学方面的发现。
对自然景观的发现或命名不属于科学发现,因此,它的发现者和命名人也不享有知识产权意义上的发现权。
第二次的上诉,不符合让上诉条件,潘鸿忠的索赔不予受理,他安享晚年的希望破灭了。
与此同时,在乐山调查取证的时候,潘鸿忠的代理律师发现2001年发行的邮折《乐山大佛盛景》,里面“睡佛”的邮票照片,和当年潘鸿忠拍的照片“一模一样”。
潘鸿忠还同时起诉了四川省集邮公司,索赔100万元。
但是,四川集邮公司表示,该照片他们是自行拍摄,并未使用潘鸿忠所拍照片。经核实后,此案也并未受理。
虽然晚年的两次上诉都未成功,但是潘鸿忠也仍旧热爱乐山睡佛。
年事已高的他,还是乐忠于传播乐山文化,分享文学,在文学领域深耕。
结语
潘鸿忠晚年的上诉是生活所迫,可以理解,但是不被支持和提倡。
乐山大佛使人感受到了中国古代工匠艺术的精美;乐山巨佛的被发现,也让人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正是因为有类似潘鸿忠老人这样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才能使我们的历史古迹不被蒙尘,也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佛教文化,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