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一小伙开车挂横幅找前未婚妻讨要彩礼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图片来源:实用法律知识)
视频显示,一名小伙开着车,车上挂着横幅,写着“XXX、XXX还我彩礼18万。”车引擎盖上还摆着一个大喇叭播报:“跟我订婚一个多月,骗俺家十几万彩礼,不愿意退还。希望广大男同胞过年相亲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三思而后行。”
(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小伙遭遇悔婚,讨要彩礼被拒
9月13日,当事人小伟(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去年2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姑娘,很快,两人于去年3月份订婚。按照农村习俗,包括现金和礼物等,小伟家给了女方家彩礼共计179000元。结果女方收了彩礼没多久就闹分手,甚至拉黑了小伟微信。
去年4月中旬,小伟到女方家讨要彩礼钱,女方不还,说这笔钱已经给弟弟买车了,但小伟并没有见过女方所说的新车。
(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小伙无奈做出冲动之举,法院已叫停
无奈之下,小伟将女方和其母亲告上法庭。今年7月,法院判决女方家返回小伟彩礼钱12万元。
(图片来源:实用法律知识)
但判决书下发后,女方家仍不主动还款,这才有了网上的视频。8月份,小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此事。
9月13日,小伟说,法院执行局法官已叫停这种冲动做法。执行局法官已和女方沟通,敦促女方履行法院判决,返还其12万元彩礼。
律师说法
本案中,法院为什么判女方归还部分彩礼?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案中,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法院判决返还部分,是依法行事。于情于理于法,彩礼当予以返还,作为女方来说不应该拒不退还。
小伙讨要彩礼的做法是否合适?
从法院的判决上可以看出,法院已经支持了小伟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做出了判决,因此在判决没有得到女方自愿履行的情形下,小伟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他一条合法的救济途径。女方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也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但从新闻上我们可以看到,小伟采取了一种较为极端的方式,即“拉横幅,播广告”。律师认为这种行为不仅不理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讨债的过程中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以跟踪、骚扰威逼手段,尚不构成除寻衅滋事以外的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采取滋扰手段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经批评、制止、告诫或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寻衅滋事予以行政处罚。处罚的标准为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
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必须进行整治,这样才能真正减轻人民群众人情、宴席、彩礼等的支出负担,从而焕发文明新气象。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锐观律师事务所余雯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极目新闻、实用法律知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