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新加坡,我们知道这个国家很有钱,而且是个旅游胜地。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都喜欢来这个地方旅游。不过关于新加坡还有一个很出名的事情,就是新加坡的鞭刑。新加坡是为数不多保留鞭刑的国家,而且不仅仅是形式,每年都在执行。简单的说新加坡的鞭刑执行起来很残忍,直接鞭打屁股,真的是皮开肉绽。而且到目前为止,因为新加坡鞭刑的原因,引起了多次外交纠纷。我们大致看一下有哪些。
1993年,美国18岁少年Michael P.Fay在新加坡被控在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和涂鸦,还用斧头敲毁车窗,一审被判监禁4个月、罚3500新加坡元和鞭刑六下。当然关于这个处罚监禁和罚款人家都是接受的,唯独鞭刑这个美国人不愿意接受。最后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出来求情,但是新加坡还是坚持执行。但是由六下变成四下。事后这个美国人还说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新加坡。可见这件事对他的影响有多大。
2010年,瑞士人Oliver Fricker因为闯入地铁车库并且涂鸦其中一辆地铁,被判坐牢5个月,鞭刑3下。当然,这次瑞士政府也出面了,但新加坡还是坚持执行了鞭刑,最后两个国家闹得不是很愉快。毕竟在很多国家看来,对于犯罪实行体罚是很野蛮的行为。
2014年11月8日,两名德国青年翻入新加坡一座郊区地铁站,在列车车厢胡乱喷涂。不过当时没有抓到,人家走了。但是都到了马来西亚后,又被新加坡政府要求引渡回来了。并且执行了3下鞭刑,坐牢九个月。当然,这一次新加坡又和德国起了点冲突。不知道这两个德国人怎么想的,有了前车之鉴还敢这么做。不过新加坡态度也确实强硬,不管谁求情就是坚持执行鞭刑。
当然,这些只是部分案列,真实的状况要远远多于这些。毕竟新加坡的刑罚很严重,而且都是坚决执行,真的是一视同仁。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来到新加坡只要犯罪,都要接受人家的刑罚。也难怪新加坡的犯罪率这么低,光是鞭刑都让人不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