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川藏“318”线上的然乌镇以南,靠近中印边界的高海拔森林深处,住着一个神秘的民族——他们人数极少(全国上下仅存一万余人)、没有族称,也未纳入五十六个民族以内,他们是栖居西藏边境一线的“族”,社会学和民族学领域称之为“第五十七个民族”。
族人也称之为“巴人”,全世界的巴人总共两万多人,绝大多数人都居住在印度及其邻边小国,而中国的巴人则主要集中在西藏东南部与缅甸、印度等国家交界的察隅一带。
地处湿热气候区,再加之在实施封建农奴制的旧西藏,巴人在当地被其他民族歧视、欺压,被蔑称为“会爬山的猴子”和“光屁股的野人”。
被迫世代居住在深山老林,刀耕火种,生产方式落后,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民族启蒙水平低,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甚至实行买卖婚姻,现今依旧盛行一夫多妻制。
女性的悲歌:族传统婚姻模式下的女性生存境遇
巴人的婚姻是一夫多妻制的买卖婚姻,男子的财产越多,可以娶的妻子越多。
而所谓的财产,也并非什么一二线城市的房产首付,几十万的现车,抑或是“三金”,十八万八的彩金等等。
象征着巴男子身价的是家中院子里狩猎所得的熊皮、羊皮、猴皮,房梁灶头晾着的獐子肉、野山羊肉、熊胆、豹肉,以及圈里饲养的猪、牛、羊、鸡、鸭等家禽牲畜。
巴男子往往只需要根据所迎娶妻子的家庭情况,付出一头巴麦牛到几十头巴麦牛不等的礼金,再另外奉上女方家庭若干麻雀、干鱼、野猪、老鼠、野鸡等野生动物的干肉。
经过巴女子的父母或兄弟商量决定,若如同意,巴女子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男子的私有财产,在此过程中,女子只能表现出绝对顺从,处于一个完全失声的境遇。
而其中,由于巴人信仰原始宗教,即不信神反信鬼,所以每年的猪和鸡都要消耗很大一部分用来祭祀送鬼,以求平安康顺。然而,巴麦牛——这种从印度交换而来的高大健壮的牛,却是巴人最为重要的财产,几乎可充当一般等价物。
巴人所饲养的牛并不用来挤奶打酥油,只用来交换、吃肉、使用皮张。若要判断一个巴人的家庭在当地是否富裕,就看院中挂的巴麦牛头骨即可,头骨越多,人家就越富裕。
而巴麦牛最为重要的作用是作为婚姻中的筹码,同巴女子进行交换,男方只要有足够的牛等牲畜,就可以先后买几个妻子,若是家中贫穷,往往只能打一辈子光棍。
诚然,在族中也存在着“逃婚”和“抢婚”等现象,这主要是因为男方贫穷,但男女双方却感情极佳,为了避免难以交付昂贵的婚价而错失恋人,两人常常双双约定出逃。被发现并找到以后,经过调解,在付清原未婚夫或丈夫所付给女方家里的财物,妻子就可以归抢婚者。
能够得见的是,抢婚和逃婚现象的解决办法依旧是将女人像商品一样买卖,这并非是什么封建婚姻制度下的曙光,不过是另一根欺侮巴人女性的枝节。
嫁给当地巴男子的巴女性只有从事家庭劳动的义务,而没有支配财产的权力。
一个巴妇女需要分担丈夫狩猎的劳动,捕捉麻雀、山鼠野鸡等小禽兽,同时主要承担农业责任——负责播种、施肥和收割全过程,然而,由于耕地面积有限,刀耕火种的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所以缺粮现象常常出现。
此时,妇女作为负责粮食进库的角色,就常常需要攀爬到悬崖峭壁上去采摘野菜或野生蜂蜜,这些对于现代人来说不值一提的食物,巴人妇女却需要攀爬到高达几十米的悬崖或树上,为了这一口口粮,许多妇女不幸摔死或冻死。
同时,在西藏解放后,巴人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衣食住行”中,不再满足于吃的饱、睡得着,人们对服饰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此时,巴妇女又必须满足一家人的纺织需求,从撒种、移栽或人工种植大麻开始,每年秋季割麻剥皮,捶打煮晒,取植物白色纤维搓成麻线,用以纺织麻布,缝制男子的无袖长衣。
当地较为富裕的人家大概会用一头巴麦牛、十五只鸡、十二头猪、十八筐野兽肉干差不多的规格来购买妻子。
购买回来的妻子,作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常常在丈夫盖的长房内各占有一至两间,而按照习俗,靠东边或河流下游方的第一间是男主人的住房,隔壁便是其所娶妻子中地位较高的一位的住室,其次便是地位较低的妻子的房间。
一夫多妻制下的巴人妇女尽管同丈夫住在一起,但是自立灶膛,各自种植或喂养丈夫分配给她们的庄稼作物和牲畜,丈夫今夜想要留宿在哪位妻子的房里,就将熊皮口袋挂在妇女的房门口,此时巴妇女要像古代嫔妃侍寝一样恭敬地迎接丈夫。
在这种毫无法律保障的买卖婚姻制度下的巴妇女既是男子的奴隶又是生育工具,有时甚至于丈夫想将妻子转赠或出卖给他人,妻子也不能反对,不能因此逃离丈夫、获赠方或买方。
族群的哀叹:族封建残余下的女性家庭地位
巴女性在婚姻中往往被当作货物一样买卖,那她们难道是像贾宝玉所说的:
“女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是老了,变更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
事实上,巴女性无论是出嫁前后,家庭地位都低的离谱,甚至可以说,女性在族这一族群中,地位普遍较低。
巴女孩从小就受到父母近乎严苛的教育:女人不准吃猪肉、鸡肉、牛肉等在族里较为珍贵的肉类,女性只能吃鼠肉、麻雀肉、鱼肉和野鸡肉。
如果吃了一些专以用来祭祀送鬼的牲畜,女性就会收到舆论的谴责,在族中,被指责为“吃过肉的女人”甚至比“逃过婚的女人”的族群处境更为艰难。这对于族妇女来说,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妇女往往要生育过至少三至四个孩子后才能被允许吃肉。
而在80年代以前,巴人实施买卖婚姻的年龄低到令人发指。
女孩往往五六岁,尚是懵懂无知的幼童时,父母就开始为她们张罗婚事、定亲,这完全是因为订婚之后,男方家庭就直接对女孩负责的原因。男方家庭买办女孩的生活用品,可以大大减轻不富裕的女孩家庭的负担。
同时,男方家庭就需要给女方许多彩礼,这些彩礼便是上文所提及的生产资料,有效利用牛羊马等生产资料,能够很大程度改善女方家庭的窘境。待等到十二三岁时,男方家庭便会提出正式结婚的要求。
女孩对于家庭来说是什么?只能以最为浅白的话说,在族,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人妇女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女孩从记事起就被灌输“吃肉是羞耻”的这一观念,虽说为家庭生育了几个孩子之后,这一所谓的禁忌也就破除了。
但是巴妇女早已在穿布裙玩花的年纪,就通过对比自己与周边兄弟的待遇和父辈的警告下对吃肉本能害怕,因此有部分巴妇女一生不食牛肉、鸡肉、猴子肉、虎肉和豹肉。
可实际上,这样仅是族女孩所能祈求的最坦顺不过的一段婚姻形式。在现存的族婚姻残余中,还有血缘婚、群婚和对偶婚的存在,这三种形式都是对于女性婚姻自主权的极大摧残。
在族,老一辈的观念中依旧恪守所谓的女娲与伏羲的故事,认为兄妹通婚才是最完满的婚姻形式。
诚然,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生育观念也一步步走近了巴人的世界,亲兄妹结婚的陋习早已经废除,同姓不允许通婚,但姑表兄弟姊妹和姨表兄弟姊妹的下一代可以通婚。
同时,最令人诧异的是,舅表之间的通婚被鼓励为最好的婚姻结合,尤其是舅舅的女儿,被认为是最合适的结婚对象。然而,因为近亲结婚,族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出现生育畸形儿和智力低下的婴儿的现象,这些婴儿大多寿命短暂,使得巴人的数量一减再减。
巴人有十分严重的群婚遗俗,主要表现在姐妹共侍一夫的现象,男子和一个家庭中的姐姐结婚以后,还可以过段时日,将达到结婚年龄的妹妹也买为妻子。而在这种一夫多妻制度之下,没有妻妾之分,只完全凭借丈夫的喜爱来决定妻子的家庭地位。
各个妻子之间也不因为家庭出身好坏和过门时间的先后来附上特定的称谓,只有丈夫在特定时期宠爱某一个妻子,而待到宠爱另一个妻子时,后者就取代了前者的地位。这一现象表现了浓烈的父权社会下的唯夫唯父规则,女性连附庸都称不上,不过是男性的众多财物之一。
而如若是姐妹共侍一夫,大部分情况下,族妇女会以姐妹情谊为先——毕竟两姐妹一起被买卖来做苦力,算是共患难,也有极少部分会出现姐妹相残的极端情况,但这一现象置于族扭曲而复杂的群婚制度之下,显得极为可悲。
若言及物化女性最为严重的婚姻形式,莫过于对偶婚。
似乎在族这样压迫女性的族群里,女性若是没能守住贞操,就会遭受诸如点天灯、浸猪笼、檀香刑等等可怖的刑罚,可事实是,巴男子的确会要求妻子恪守贞洁,但是如果女性与人私通,丈夫只会向与其私通的男子索要财物和讨要补偿。
如果妻子主动告诉丈夫自己与人私通,丈夫倒并不会过分责难她。这并非是因为丈夫对妻子多么深爱疼惜,全然是因为妻子是丈夫用巴麦牛换来的私有财产。
如果因为妻子与人私通就打骂妻子,使得妻子逃离家庭,那么受损的只会是丈夫的财产;相反,如果进而惩罚与妻子有染的男子,丈夫还可以顺势获得财产,这便是巴人的普遍思想。
可如果止步于此,也仅仅是唏嘘伤悲哀叹,但在察隅曲流域,有个别多妻的大户就是专以这种手法“致富”,譬如,如果有人摸了妇女的乳房,就要付出十头巴麦牛的代价——而在族,一般一至两头巴麦牛就可以讨到一房老婆。
这种原始社会末期的私有制一定程度上仍然在族中流行,用今日的思维来分析,察隅曲流域以出卖妻子为生的富户可以说是玩“仙人跳”,甚至严重一点是组织私娼——将自己的妻子作践成为一件真正的商品。
中共领脱贫:族女子愿意嫁给汉族男子
西藏解放多年后,人这一特殊的族群也引起了党中央的注意:在全民脱贫的大背景下,如何带领这一群偏居察隅的巴人脱贫致富呢?毕竟,只有经济上富起来,才能进一步改变一些封建陋习残余,其中,改变腐朽的婚姻制度和提高人女性地位很是重要。
西藏林芝市中支特地选派了一批优秀年轻的干部去往察隅县西南部这个族聚居的地方,并留下了数名藏、汉职工和两名人人大代表,以便和当地居民进行沟通。
驻村工作队员挨家挨户走访族村户,争取做到对家家户户的情况的都了如指掌,有几头牛、几只鸡、几头猪、几个妻子。每周召开两次党员大会,让村民学到党的政策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同时在晚上召开党员大会,还一定程度改善了族村民晚上酗酒的坏毛病。
在共产党的到来之后,族村民在林芝市中支精准扶贫的实践帮扶下,学到了基本的金融知识,明白如果创业贷款如何分辨优惠的贷款利率,就连小学文化程度的村民也能自如地说出“个人信用”、“美丽乡村”等等现代词汇。
在党的带领下,积极建设边境小康村,多项边境补贴、林木补贴都保障了村民的基本生活,而养鸡场的筹办,使得贫困户一年增收3000元。
族人都感受了劳动致富的甜头,在敢于迈出第一步之后,族村民的观念由完全依靠政府转变为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增强内生动力转变。
在筹办养鸡场、养猪场等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勤劳聪慧的族女性积极参与其中,能够靠双手挣得经济收入的女性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族群里,地位都大大提高。而就人女性而言,对共产党有着难以言喻的好感:正是共产党带领人摆脱贫困,带领人女性站起来。
因此,原本处境无比艰难的人女性对以汉人为主的干部群体普遍抱有好感,在个别人女性与汉族男子进行通婚后,常常深感自己比母亲、祖辈都要幸运,也着力介绍汉族男子给姊妹好友认识,促进族和汉族通婚。
诚然,若说族女子为何乐意嫁给汉族男子,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一夫多妻制的反感。
对于人女性而言,其人生百分之九十的不幸来自过早且仓促的婚姻,而婚姻的不幸又几乎百分之百来自可鄙的一夫多妻制,嫁给汉族男子,就意味着可以享受一夫一妻制,而且就算是离婚,也具有再度择偶的权利。
其次,族女子乐意嫁给汉族男子,脱不开族女子之前的处境之艰难。
被困在察隅一方小小的天地里,在族群中受到男权的压迫,在整个西藏区域又因为族的身份受到其他少数民族的歧视,以开荒、扶贫为己任的汉族干部群体迁往察隅,无疑是部分族女子通过婚姻改变困境的最佳选择。
再者,因为汉族以一种较为友好的帮扶态度来到察隅,帮助开发建设察隅的族族群,使得族的经济水平、政治话语权、受教育水平得到了基本保障。
族女子的父辈和兄长都十分欣赏汉族男子,甚至鼓励家中的女儿与汉族通婚,这对于处于建设时期的族来说十分有益。
人女性愿意嫁给汉族男子的背后不是什么所谓的轶闻趣事,深究起来,其背后有的是一个偏远族群女性的血泪。
有的是一个族群从原始社会生存模式向现代化转变的历史性跨越,有的是一个优越的政党不忘任何一个饥饿贫困的角落额哀嚎的初心,有的是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手足深情。
参考文献:
[1]:李建文《“第五十七个民族”》
[2]:刘宗昌:《人文化综述》
[3]:吴从众:《人父权制的家庭与婚姻》
[4]:李家玲 杨柱:《脱贫路上迎来领路人:来自西藏人边境村的扶贫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