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社会上流传这样一句话:中学里面的高级教师,相当于公务员队伍中的县处级干部。确实,在一些小地方比如说一个县里面,高级教师已经算是高级人才了,往往还会享受到特殊的人才津贴。但高级教师真的和县处级干部待遇差不多吗?小编总有些不相信,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捋一捋吧!
第一,从职级级别来看。
大家都知道,公务员和教师实行的是不同的制度。教师属于事业单位,走的是专业技术的职称制度,而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职级制度,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体系。但是从各对应自设置的级别来看,两者是级别差不多是相对应的,副高对应公务员的副处级,正高对应公务员的正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两个在各自行业系统所处的位置是基本相当的。
第二,从工资收入来看。
近年来,关于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级别的公务员的规定确实在各地得到了比较好的落实。虽然两者的工资结构完全不同,比如公务员的工资是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事构成,而事业单位是由级别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来构成。但大体上是按照级别来进行对应的,也就是说,单从工资而言,教师中副高职称的工资真的相当于公务员副处级干部的工资。因此,单从工资收入来看,确实两者享受的待遇差不多。
第三,从其他待遇来看。
这里的其他待遇,主要指政治待遇和附着在职务上的相关待遇。从这些方面来看,差距是比较大的。比如办公待遇,县处级干部一般都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而教师不管是高级还是中级,可能都会挤在一个办公室办公。比如公车待遇,县处级干部一般会保障用车,甚至单独安排一个车,有专门驾驶员,甚至会有车补,而高级教师却没有。比如政治待遇,县处级干部一般都分管这一些工作,手中有很大的权力,能决定很多政策的走向,而高级教师除了教书之外,没有其他行政权力,只有教书育人。
通过这几方面的比较,我们就不能看出,虽然说中学高级教师的待遇相当于公务员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除了纯粹的工资收入外,其实两者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不在一条平行线上。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