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抽干湖水围捕“怪鱼”一事引发关注。相关直播画面显示,超三千万网友在线围观抓鱼。目前,已基本确定“怪鱼”为高危外来生物鳄雀鳝。如此兴师动众围捕,主要是担心鳄雀鳝破坏生态和伤人。
为了这条鳄雀鳝,当地已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抽干近30万立方的湖水,且围捕仍在进行,耗费的人力物力不可谓不大。有专家建议,抽水抓鱼的办法太“笨”,不如改用垂钓、网捕方式,效果更好,成本也会更低。这些建议,当地确实有必要听取和斟酌。保护生态和防止伤人,也应当考虑更有性价比的方式。
不过此事最值得反思的,是这条“怪鱼”是从哪来的。
据报道,鳄雀鳝原产于北美,属于个头较大的肉食性外来物种,对土著水生动物有较大威胁,一旦繁殖开来,会对生态造成较大冲击。之前,广东、广西、福建、四川、江苏等多省份,也都有过鳄雀鳝的野外分布记录。比如今年5月,广州中山大学的校内湖泊里就出现过一条1米多长的鳄雀鳝。一位学生发现后,和保卫处一位善于垂钓的退休大爷,一起钓出了这条“怪鱼”。
鳄雀鳝被引进我国,多是作为观赏鱼,这本身并不违法。屡屡出现在自然水体的鳄雀鳝,背后矛头仍是一些人的随意放生行为。此次事件的公园方就表示,围捕的鳄雀鳝疑似“人为放生”。
而据报道,在电商平台,鳄雀鳝可以轻松买到,价格低至几元钱一条,只要少数商家会作出提醒“外来物种,禁止放生”。
早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就呼吁禁止放生或遗弃鳄雀鳝等外来物种。但一些人出于对政策的不熟悉,或者明知政策但缺乏敬畏和自律,导致弃养或放生行为不断。电商平台管理的缺失,客观上又加剧了鳄雀鳝流入自然水体的风险。
所以,要避免鳄雀鳝流入湖泊河流伤人或破坏生态,关键要从科普和电商平台管理两个环节入手。
一方面,电商平台有必要督促卖家在醒目位置作出告知,提醒买家鳄雀鳝属于国家禁止放生或遗弃的鱼类,随意放生或遗弃会导致严重后果;也要告知如果后续不想再养,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去处理——我国在这方面有一套完善的处置流程。只有让这些科普传达到每一个可能购买鳄雀鳝的人,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外来物种流出玻璃缸入侵现实水体的概率。
鉴于放生鳄雀鳝带来的破坏性,甚至可以考虑要求商家建立销售档案,以供后续核查鳄雀鳝去向。为了做好个人购买自由和责任之间的平衡,在管理程序上进行把关是必要的。
另一方面,对无视法律法规肆意放生的行为,要有严肃的追查处理。让不负责任者付出必要代价,本身也是一种有效普法。本月开始实施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生物安全法》进行处罚,可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有必要落到实处,真正起到惩戒和震慑作用。
让科学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替代一些人脑子里的任性放生想法,从销售源头加强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放生依法处罚,相信抽干湖水围捕“怪鱼”的事,就能少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