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两度声明“与我无关”高校与校办企业“脱钩”有多难
“双一流”高校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正在竭力撇清和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的关系。
日前,上海交通大学通过其官网发表声明,称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非上海交通大学所属机构,其开展的一切合作和活动均与上海交通大学无关,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所开展的活动如有损上海交通大学声誉,或造成有关纠纷事件发生,校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银柿财经记者留意到,这已不是上海交大首次公开和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划清界限。去年2021年11月,上海交大就曾发表一则声明,称校方“于2021年6月28日将部分企业划转至上海市国资体系,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大南洋海外科技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无直接股权关系”。
两次声明的动作背后,是一场关乎全国高等学校的重大改革——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这场改革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不过,也正是从上海交大的这两次声明中,我们或许可以窥见这场改革并非一蹴而就。
连夜整改的网页和醒目的招生宣传
据银柿财经记者观察,9月8日,在上海交大的声明被广泛流传后,上海交大教育集团连夜对其官网进行了整改。
例如在首页的“集团介绍”中,上海交大教育集团原先是这样描述的:“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由上海交通大学于1999年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逾3亿元人民币”“在国内基础教育领域,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和特有的境外实体教育资源,采取学校托管与合作办学为主的业务模式……专业打造服务于K12学校运营管理的平台系统”。
但9月9日上午,记者再次进入页面时,发现介绍中与“上海交大”相关的内容均被删除。除此之外,在“相关网站”一栏中原本排在第一位的“上海交通大学”的官网链接,如今已消失不见。
但细究之下,这种“消失不见”更像是浮于表面的。
记者在点击进入上海交大教育集团院校托管的两所学校——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和山东深泉学院的官网后,发现招生宣传中的“上海交大”元素仍然十分醒目。
值得一提的是,工商资料显示,早在2016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就将名字变更为“上海交大教育集团”,但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仍采用“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的LOGO,网页色调等也和上海交大官网雷同。
“上海交大如果跟我们毫无关系,那我们是要把名字拿掉的,人家也不会让我们挂这个名,毕竟挂这个名字沾的是上交的光。”一位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老师电话回复记者称,上海交大认可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使用上述LOGO,“不同意的话他们肯定是会起诉的”。
上述老师表示,在学校创建之初,上海交大的师资曾在学校上过课,但现在已越来越来少了,“嘉兴南洋也在一步步独立,但部分重要决策还有活动,上海交大还是会参与的”。
无直接股权关系,但间接持有股权
既然上海交大撇清了和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的关系,那么由企业出资举办的职业技术学院还能否以上海交大作为宣传点招生?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究竟与上海交大还有什么别的间接关系?对此,记者致电上海交大进一步了解情况,该校一名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声明就是我们掌握的全部信息,细节方面的信息暂时回复不了”。
即便没有正面回应,梳理公开信息不难发现,上海交大与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曾有着亲密的过往。
天眼查显示,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金为1.5亿元,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为吴竹平。
股权结构显示,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的大股东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持股比例为63.5%,另一个股东则是上海交大产业投资集团,持股比例36.5%。上海交大产业投资集团的股东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交通大学,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海交大产业投资集团控股身份是在2021年6月。
上海交大教育集团还曾于2020年7月16日在“广告销售”和“教育娱乐”这两个国际分类上申请“上交”商标,不过均被驳回,显示“商标无效”。
在外界看来,此次上海交大发布声明可以说是“突如其来”,因为近期各大平台暂未出现与上海交大教育集团相关的纠纷事件。不过记者循着线索发现,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在“从严管党治校,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中特别指出,要强化对校办企业的监督管理。
《通报》称,要针对校办企业划转清理方面的问题,加大清理力度,推动相关企业完成清理关闭及脱钩剥离,在强化对校办企业的监督管理中明确 “在国资办和学校网站发布学校与部分参股企业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声明,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去冠名工作”。
让高校回归教育本位
“校办企业是高校独资、控股或参股的经济实体总称,它的产生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企业一般由学校独资或部分出资并由学校负责或参与经营,高校可以以自身的学术科研优势,带动校企在业务发展上的突破。
一般来说,高校的办学经费对教学质量、学校排名等至关重要,而在高校的经费收入构成的主要来源上,除政府拨款外,主要就是学校的学费、科研等收入。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这些收入可能并不能足够反哺高校办学、提高经费来源,也因此,校办企业被高校寄托了创造收益反哺自身办学和科研经费的美好愿景。
但根据2014年的一篇《游离在大学和社会之间:中国大学上市公司研究》论文指出,中国大学上市公司对高校科技经费贡献极少,只有清华大学所控股公司能贡献超过1%的经费,其他高校贡献经费不到0.5%,还有一些高校甚至无法从上市公司中分得红利。
高校不仅从校办企业中获取的办学经费有限,在实际发展中,还由于缺乏监管和制度性约束,野蛮生长几十年之后, 校办企业开始滋生出贪污腐败等问题。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高校要逐步实现与下属企业的剥离,并且为高校企业改革设置了明确的实施步骤。《方案》指出,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要基本完成高校与所属企业的改革任务。
2018年,《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逐步实现高校与下属公司的剥离,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
“改革是打破既有的体系,又要形成完善的新体系,自然也会伴随着各种利益的博弈。”前述工作人员也补充表示,但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高校能够真正专心办教育、科研等主业,而作为国有资产一部分的校办企业也能建立起现代公司的管理制度,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毕竟高校还是得回归教育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