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欧洲法院佐审官(Advocates General)意见,或将对Meta(前为Facebook)与德国反垄断监管机构联邦卡特尔局(FCO)的反垄断诉讼产生重大影响,进而波及Meta的精准广告商业模式。
9月20日,欧洲法院佐审官Athanasios Rantos在一份意见中表示,当反垄断监管机构调查一家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时,也应该考虑其他规则,例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Meta与FCO围绕隐私问题的反垄断“争斗”始于2019 年。当年FCO批评Facebook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整合多个渠道数据,并责令限制Facebook在德国的数据收集行为。
这对于凭借个性化推送吸引广告主的Facebook而言,无疑是一次沉重打击。
随后Facebook不断向法院寻求上诉,批评FCO“越俎代庖”。Facebook表示,FCO将数据保护和反垄断法混为一谈,超越了其实际权限;FCO作为反垄断执法者应该留在原本的“轨道”上——因为他们不是GDPR的指定监管机构。
南都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德国联邦法院曾经裁定Facebook败诉,认为FCO有权限制其在德国境内的数据收集行为。对此,Facebook表示不服并称将继续“战斗”。
目前该案已被提交至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而这份佐审官意见正是在Meta向欧洲法院提交上诉状后作出。
在最新意见中,欧洲法院佐审官Athanasios Rantos表示,一家公司是否遵守欧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隐私规则GDPR,可能是认定其行为是否违反竞争规则的重要指标,“竞争管理机构在行使其权力时,可以考虑商业惯例与GDPR的兼容性。”
与此同时,Athanasios Rantos还提到,竞争主管机构对GDPR合规性所做的任何评估都将“不损害”数据监管机构在GDPR下的权力。他认为,竞争主管机构必须考虑数据监管机构的任何决定或调查,将任何相关细节告知后者,并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咨询。
根据欧盟规则,数据保护问题原则上属于公司成立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数据保护机构职权范围。
事实上,不光是Meta,许多美国科技巨头都将其欧洲总部设置在有“税收洼地”之称的爱尔兰。这意味着,爱尔兰数据保护机构主管是当前欧盟极为重要的隐私监管阵地。
得知佐审官的最新意见,Meta发表声明称:“我们等待最终判决来确定下一步行动。”
FCO局长Andreas Mundt则表示,佐审官认为“数据保护规则可以在反垄断调查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个好消息,该意见证实了FCO在“关键点”上的立场。
据了解,欧洲法院已开始对Meta与FCO的案件进行审议,判决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作出。
需要说明的是,佐审官的意见对欧洲法院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欧洲法院参考这一意见,将会进一步鼓励欧洲竞争监管者根据隐私规则加强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审查。
综合/编译:南都记者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