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8月30日起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龙凤街道凤凰二街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共7幢。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中风险区: 东至凤凰四街,西至工业大道北,南至荔福路,北至梅园南路围成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三、低风险区: 东至东晓路,西至珠江,南至昌岗路,北至滨江西路围成的区域(除高、中风险区外)。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龙凤街道020-31954514、020-31950314、020-31957304(医疗服务),020-84357689(生活保障)。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